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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之疑──被传唤人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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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ozxaht 发表于 2009-2-24 15: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司法鉴定a>之疑
1 y  j8 c+ F/ e* O! d  有学者曾将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a>体制弊端归结为三点:一是司法鉴定a>相关部门工作职权定位混乱,管理错位、缺位现象严重;二是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鉴定a>体制尚未形成,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鉴定a>执业准入管理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司法鉴定a>委托之间缺乏应有的衔接;三是司法鉴定a>机构重复设置与分散管理,造成了司法鉴定a>资源的巨大浪费。“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机制在司法鉴定a>领域未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 w( ^1 ~3 H0 I* B4 T& x  更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司法鉴定a>的“扯皮”状况亟待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建立鉴定人名册的做法是向大陆法系靠近,而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民间鉴定部门成立,则是向英美法系看齐。不论一个收权一个放权的改革孰对孰错,但这种大踏步改革司法鉴定a>体制的做法,或许未必能切中过去司法鉴定a>结论不一的根源。”
7 d5 ~7 A* y/ Q8 ?) A+ ~5 u  2004年11月18日传来消息,河南省司法鉴定a>人协会于当日在郑州成立,这是继黑龙江省、四川省之后在全国成立的第三个司法鉴定a>人协会。司法鉴定a>人协会的建立,映射出司法鉴定a>工作将走向行业自律的讯号。
! O2 B) Z* Q9 J9 v8 [7 r  行业自律能否解决现有司法鉴定a>体系带给人们的现实之痛,还有待时间的检验。7 K4 u$ s! P+ w: C)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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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传唤人之死6 y# R7 Q5 l$ p! J. [
  ■文、图/本刊特约记者 宋立辉
* K/ r* }( ~( x: B  C7 @7 c  一位刚刚四十出头、正值壮年的农场职工,被派出所传唤,二十分钟后竟然死在那里。为了探究他的死因,各级法医先后三次进行法医鉴定,可鉴定结果却大相径庭。这名被传唤人的死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9 V# `7 j: H, F1 ]1 _9 R$ a7 j( G
  离奇的死亡; e' b4 O3 ~" V0 y* Y" |9 d6 m
  2004年11月上旬,北方已经开始飘雪,而海南岛却仍能让人感受到暑热的余威。在海南省琼海市东平农场,记者来到了赖作斌家。
1 J$ K1 i4 N' a" ]$ y9 A  赖作斌,东平农场职工,两年前在东平派出所突然死亡。
3 Q! i, S) z, a2 y8 ^3 a- Q  这个家从外表看与海南岛上普通的人家没有什么两样——院门口是几棵高大的椰子树,树下一条石径通向院里,窗下的木瓜树上结满了果实——这是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环境。可是,踏上石阶,走进赖作斌家的屋里,所有的诗情画意便荡然无存,贴在墙上的一张黑白照片和它前面的两根红蜡烛、一束香、三盅酒,提示来访的客人——这是一个经历过悲剧的家庭。照片上的人就是这个家曾经的男主人赖作斌。' _: ^! C: w  I
  “出事那天我和我爸在家。晚上,我爸在家请几个朋友吃饭,晚上8点半左右,东平派出所所长符传浩带着两个民警到我家,就把我爸带走了。我以为我爸一会儿就回来了,谁知道他再也回不来了。”14岁的小姑娘赖丹娜向记者讲述着两年前父亲被带走时的那一幕,失声痛哭。站在一旁的赖作斌的妻子赖丽婉也跟着女儿哭起来。赖丽婉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2002年8月29日晚上,当时她在广州打工,第二天听说丈夫突然死了,一路上哭着赶回了家,“到家后听说我丈夫进入派出所后二十分钟就被抬了出来,送到了农垦东平医院。”
! |$ [1 ^3 T1 {# X$ P4 a  在距东平派出所不远处的东平医院,记者找到了张琼康医生。张医生回忆说,“那天晚上9点钟左右,派出所所长符传浩慌里慌张地骑着摩托车来找我们去派出所救人。我和罗副院长到了派出所看到赖作斌被人扶着坐在椅子上,一做颈动脉检查,心跳已经停止了,拉到医院抢救了十多分钟也没抢救过来。”
$ X6 A. V; A9 E  赖作斌进入派出所仅二十多分钟便突然死亡,在短短的这二十分钟里他都经历了什么?) a! U/ c2 U$ |
  “案发当晚,派出所所长符传浩向我报案,我们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琼海市公安局东红分局局长程家文告诉记者,经过调查,事发当天,东平农场机关办公楼的橱窗玻璃和几个花盆被人打碎了,东平派出所认为这事可能是赖作斌干的,就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内,赖作斌曾经被人打过,打人者叫方思海,是东平农场的一名司机,当天下午,赖作斌与方思海的女儿发生口角,晚上,方思海听说赖作斌被带到了派出所,就到派出所找赖作斌为女儿出气。
; d$ f" Z. P6 n" V+ R8 t  “东平派出所所长符传浩向我们汇报说,当时只有他和赖作斌两个人在会议室里坐着,方思海突然从外面进来就踹了赖作斌一脚,边打边说‘你干嘛欺负我女儿’,当时符传浩就上去制止了方思海,把他赶了出去。我们讯问方思海,方思海也说当时只踢了赖作斌一脚,踢在了右腋下。”程家文局长说,从赖作斌的尸体表面看,几乎没有任何被殴打过的痕迹,只有后脑部有一小块伤口,派出所所长符传浩说这是赖作斌被方思海踹了一脚后自己倒地摔的,“当时我们觉得有点奇怪,只踢一脚怎么会把人踢死呢?”
; q, L; c4 n1 O6 V2 E/ {. G9 P  两次法医鉴定/ ?6 k. _9 k7 |9 u- l' e
  案发后第二天,方思海被刑事拘留。同时为了探究赖作斌的死因,海南省公安厅开始对此案进行法医鉴定。案发后第12天,鉴定结果出来了,鉴定认为,赖作斌是脑动脉瘤破裂导致颅腔出血死亡,而脑动脉瘤破裂是由于饮酒、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的,外伤与死亡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总之是属于猝死的范畴,而不是外伤性的。”负责这次鉴定的省公安厅法医卿太苏说。5 ~, ^- ]) J7 @: U# V9 D/ A
  法医的鉴定与警方调查所得到的一些情况相吻合——赖作斌是在酒桌上被传唤走的,并且情绪一直很激动,在派出所内还摔碎了一只茶杯。
( Z2 R2 u* A' i4 z/ q4 L( [+ }' i  2002年9月28日,警方将方思海由刑事拘留转为取保候审。
# H: S4 }4 |" p, A1 _  看到打自己丈夫的人被放了出来,赖丽婉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我丈夫身体一直好好的,没有什么病,法医怎么讲是自己病死的呢?”说到这里,赖丽婉拿出几个黑色塑料袋,打开一看,原来里面是一些被烧焦的木条和带有字迹的纸片,“我老公在派出所里坐的凳子和一些材料都被派出所烧了,这是我偷着捡回来的,我就觉得这很可疑,这些东西都是证据,你为什么不敢公开?还要把它烧毁?”( ]/ N. _( z7 t. o+ R* s, D$ i
  赖丽婉觉得,丈夫是在派出所内被人打死的,被烧焦的凳子和材料就说明有人心里有鬼。于是,她向公安机关提出要对丈夫的死因重新做法医鉴定。' q! L+ B) Y5 _- M# g5 f
  2003年3月17日,海南省法医学会对此案的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这次鉴定进一步肯定了方思海与此案没有关系,“赖作斌在被打之前脑动脉瘤就已经破裂了,他的死亡与被打不存在因果关系,两者属时间上的偶合。”# F" u+ X) X8 I0 X6 t
  第二份法医鉴定彻底去掉了方思海身上的束缚,2003年9月底,方思海被警方解除取保候审,随即开始工作,生活恢复正常。但是,赖家人的生活却由于这份鉴定而变得越来越不正常。# ~9 t% ]$ i% ]! f/ t
  “我每天都睡不好觉,经常半夜醒来,觉得我丈夫太冤枉了!”从那以后,赖丽婉就走上了申诉之路。“吃不好睡不好,晚上就睡在马路边、桥底下,像乞丐一样,自己都觉得很可怜!”讲起那段日子,赖丽婉痛哭失声。/ o8 N4 y# q* T& b9 ~
  由于两次法医鉴定已经对此案盖棺定论,于是一些人把赖丽婉的不停申诉看作无理取闹,经常把她拒之门外。
1 h* y% O! {1 o+ C" x# ~  调  查
. s8 p5 T: Q4 [6 b1 J; {  2003年11月,赖丽婉的申诉状递交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引起检察院领导的重视。8 V' `% K% V& f- ]5 ]
  “接到这个案子后,我们就开始研究这个案子有没有可查性,结果大家一致认为,肯定有可查性,因为赖作斌是活着进去,死着出来,而且在这期间曾经被人殴打。”海南省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副处长李良发向记者介绍当时的情况,一提起这个案子,他显得有些激动,“虽然大家都觉得这个案子有可查性,但同时也感到这是个烫山芋、烂山芋,没人敢捡。”! S/ j2 M9 {$ m! I
  李良发告诉记者,当时他们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省公安厅和省法医学会,这是两个在海南省有相当权威的法医鉴定机构,他们已经对此案形成法医鉴定结论,再重新调查此案,无异于对这两个机构所做鉴定的权威性提出质疑和挑战;另一方面来自一部分社会舆论,因为有的地方领导听说检察院要调查这个案子,就给检察院传话说,这个案子已经定性,没什么好查的了,赖丽婉上访申诉就是无理取闹。2 Y( e( c% j( z; A6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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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们把这些情况向张德利检察长汇报,张检要求我们要本着维护老百姓的根本利益、维护公平正义的态度,彻查这个案子。查出了问题,我们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查不出问题,我们也可以给老百姓一个交待,起到息诉的作用。”5 T2 ]/ E4 }/ I1 Q6 K. Y1 `
  就这样,海南省检察院和琼海市检察院渎检部门的检察官开始联合侦查此案。
8 y- _+ p% m+ m# S  在接下来的数十天里,检察官们做了大量走访调查工作。逐渐地,死者赖作斌脑后的一个小小的直角伤口成为重要疑点。派出所所长说这个伤口是赖作斌倒在地上摔的,但是检察官到案发现场调查后发现,现场铺的是光滑的地板砖,在这样光滑的地面上能形成直角伤口吗?李良发副处长向一位专家提出了这个问题。“专家很干脆地告诉我‘肯定不能’,因为在光滑的地面上形成的伤口肯定呈散状,只有用钝器打击才会形成有棱有角的直角伤口。”6 G/ Q) k, S3 F3 U, p# V  l5 Z
  那么,是不是有人用钝器打击过赖作斌的头部呢?检察官在调查时发现,东平派出所一名叫吴如任的保安表现很可疑,“我们找他问话都是很正常的,可是他一见到我们就害怕,浑身发抖。”% y$ O9 `) |% Q& R
  吴如任的反常表现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检察官调查了解到,案发当晚,吴如任曾经到屋里给赖作斌倒过一杯茶。“这时我们感觉到,吴如任很可能在现场看到了什么意外的情况,而这意外情况,可能就是重要的破案信息。”参与侦查工作的琼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莫泽耀告诉记者。认定了这点后,他们开始做吴如任的思想工作。但是,吴如任却顾虑重重,他表示如果自己说了实话,可能就会丢了饭碗。“听他这么一讲就是话里有话了!我们当时跟他表态,如果谁因为这件事砸你的饭碗,我们就砸他的饭碗!”听检察官这么讲,吴如任终于放下包袱,说出了隐情。6 I. o8 V% P& w) f- r# K! \& D
  原来,他当时在现场看到方思海踢了赖作斌一脚,在转身出门的一瞬间还隐约看到方思海拿起椅子砸向了赖作斌。
; \; I- U1 H. X, _  “他这么一说我们就联想起来了,赖作斌脑后的直角伤口很可能就是方思海用椅子打的!”莫泽耀副检察长说。
: h6 e; [: o& G9 C  吴如任的交代令检察官们兴奋不已,他们立即将突破口转移到打人者方思海身上。2004年2月11号,方思海再次被琼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v1 j( ~% [$ w6 F8 Y( m" ?  但是,对方思海的讯问工作进行得很不顺利,不管检察官怎么问,方思海就是一句话“我就踢了一脚”。到底是方思海在负隅顽抗,还是吴如任当时看走了眼?李良发说,经过研究之后,他们调整了讯问思路,“突然跟他说‘你除了踢一脚之外,还有其他行为,我们已经掌握充分证据了’。这时我拿起椅子比划了一下。”! j3 b" j- g, h3 I1 k
  在方思海看来,检察官手中的椅子就如同案发当晚注视他的一双眼睛。- D: r; {- h7 |5 b1 c; K
  “我把椅子一比划,他的眼睛一睁,马上讲你们太聪明了,你们都知道了,我坦白。”说到这里,一直严肃的李良发脸上显出了笑意——案件至此取得了重大突破。% F' R, x6 S% S
  真  相+ R% }( V' }* V1 Y; P2 `% B
  方思海交代,当时他是先踹了赖作斌一脚,然后拿起椅子撞了他一下,还不解气,又用拳头打了几拳。打的时候,派出所所长符传浩一直在场,但是并没有阻止他,直到赖作斌瘫倒在地上,符传浩才上前制止了他。一小时后,符传浩找到方思海,告诉他赖作斌已经死了,“你这回闯祸了,等会儿民警找你做材料,你就说只踢他一脚,其他的动作不要承认。”
; k, h; S5 y/ V$ M  “赖作斌一死我就慌了,感觉这个事情太严重了,人死在派出所,死在我面前,我肯定要承担责任。当时我就让方思海只承认踢了一脚,踢一脚就是瞬间的事儿,我没有办法阻止,这样我就没有责任了。混过了那么多次调查,没想到还是栽在了检察官面前。”在琼海市的看守所里,符传浩向记者感叹着他和方思海订立的“只踢一脚”攻守同盟的溃散。
% G- J- t2 A9 _4 N" @6 V  至此,检察官分析,两份法医鉴定可能有问题。结果经调查发现,海南省公安厅法医卿太苏做了第一次法医鉴定之后,又参加了第二次鉴定,没有按规定回避。卿太苏为什么对这一案件的鉴定如此感兴趣呢?经过讯问,方思海交代,为了得到对自己有利的法医鉴定,他的哥哥曾经分三次向卿太苏行贿2万块钱。
- l9 t7 ?3 B- o/ p; P  检察官对卿太苏进行立案侦查。令检察官感到意外的是,卿太苏承认自己在鉴定过程中收了2万块钱的好处,但是却信誓旦旦地说,受贿与鉴定结论无关,“他给不给我钱,我的鉴定照样这样出,我认为我的鉴定一点问题都没有。”9 B5 f5 U* t6 m3 ~9 L' k. \
  李良发告诉记者,卿太苏的鉴定结论是对还是错,直接关系到对他徇私枉法的事实的认定,“这时我们感觉到我们的侦查力量和侦查手段不行了,就向张德利检察长汇报,张检说‘立即请示高检’”。
' T) s: Z: `- z  S; l! m3 I- \  2004年2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受海南省检察院的委托,组织专家赴海南进行第三次法医鉴定。
7 s4 @5 W. _2 [2 r1 Z  “我们这个专家组包括两个博士、三个教授、一个硕士,可以说力量是比较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法医汪宏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包括他在内的专家组,“2004年3月6日,我们做出了鉴定结论,认为赖作斌虽然脑血管有病变,但是它的破裂出血发生在头部受到外伤以后,尽管头部那个小小的伤口不足以直接引起赖作斌死亡,但是对脑血管破裂出血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z' p/ u/ j9 s1 B
  “高检院的鉴定,彻底否定了前面的两个鉴定,意味着方思海应该对赖作斌的死负一定的责任。”琼海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熊梧鉴告诉记者。8 \! {9 A; F8 z. P' G: g2 U
  那么,省公安厅法医是怎样在两次鉴定中做手脚的呢?原来,第一次的省公安厅鉴定主要由卿太苏一人负责,他把赖作斌的死因归结为饮酒、情绪激动;在第二次省法医学会的鉴定中,卿太苏将起草鉴定结论的重要工作揽到了自己身上,在起草结论时,他玩起了文字游戏,将专家讨论形成的“赖作斌的死亡与被打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中的“直接”两个字拿掉,变成了“赖作斌的死亡与被打不存在因果关系”,随后还加上一句“两者属时间上的偶合”,就这样,他进一步开脱了打人者方思海的责任。
6 ]$ o0 ]% P( u9 z+ `' O  “在这个案件中,法医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侦查机关,导致侦查机关曾一度不能追究方思海的刑事责任。”琼海市公安局东红分局局长程家文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2 y; I; `2 D5 r( g/ n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法医鉴定,终于使这起历时近两年的伤害案尘埃落定。2004年5月,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方思海有期徒刑十二年;8月,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符传浩有期徒刑一年,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卿太苏有期徒刑六年。方思海和符传浩服从一审判决;卿太苏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10月,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 R9 G' D
  在海口市的美兰监狱,记者见到了正在服刑的方思海。他告诉记者,虽然检察官把他送进了监狱,但是他非常钦佩他们,“要是执法者都像他们那样认真、严明,那些贪官污吏就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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