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万元“商通卡” 两窃贼获刑三年
两名小偷在饭馆偷了一个钱包,里面夹着一张余额超过万元的“商通卡”,结果俩人还没来得及消费就被抓获。今天上午,两名窃贼被(北京)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在审理期间,公诉机关以商通卡内的消费金额为依据,认为二人盗窃财物数额巨大。辩护人认为,商通卡的面值不确定,也不能即时兑现,仅能用于在特约商户消费,不能以其存储金额认定数额巨大。而且被害人也可以通过挂失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
法院认为,商通卡的面值或卡内金额是否确定,并不取决于被害人是否知道确切数额,而取决于其客观存在的价值。而且该卡在消费时根本不显示卡主姓名,不凭密码,在实际消费时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而且挂失前的损失都要由卡主承担,因此,客观上能够对被害人构成现实的损失。(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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