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uosag 发表于 2009-3-13 20:51:04

爱上老板娘:从不伦之恋到血腥屠杀

  25岁的进城打工仔于新军在孤独寂寞中“爱”上与自己母亲同龄的老板娘李晓芹,心甘情愿当了她的情人,并与之保持了1年多的性关系。让人难以相信的是,在李晓芹玩腻了这种性游戏准备抽身回归家庭时,于新军却拿起汽油和尖刀,奔向李晓芹的酒店,用一把大火烧掉了他与老板娘的不伦之情。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于新军死刑并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时,他突然轻声含泪喊出了一个振聋发聩的声音:“谁来解决农民工的性需求?”FONT>

  爱上老板娘:是什么让这场不伦之恋变成血腥屠杀FONT>

  文图/黑丁

  记者手头上有两个数字:一是卫生部公布的一组数字表明,我国88%的外来农民工都患有不同程度的性压抑症。二是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最近2年办理的强奸案件中有56件为农民工所为,占总比例的58.6%,且此类案件呈逐年递增势头。
  当我们深究农民工性需求这个社会问题的时候,我们能够无视性需求作为生存中最基本利益的保护吗?但是如今的现状是,全国有饱受性压抑痛苦的农民工有几千万,在酒红灯绿的大都市里,作为一个受到严重歧视和不公待遇的群体,于新军临刑前还说了一句话:“应该让农民工像‘人’一样活着。”
  农民工长期的性压抑必然导致性冲动,当性冲动的排解找不到合适方式,严重的就会走上强奸犯罪之路,而于新军性取向的畸形是一个极端的个案,给我们一个变态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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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军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进城打工,寂寞民工遭遇老板娘引诱STRONG>

  25岁的于新军出生于黑龙江大兴安岭山区的一户农家,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父母靠务农的收入抚养他和弟弟,生活相当拮据。2000年2月,于新军高中毕业后告别父母离开了生活了20年的农村进城打工。
  于新军没有什么特长,挣钱不多还挺辛苦。2001年8月,于新军来到北京,在海淀区找到一家酒店打工。这家酒店的总经理李晓芹祖籍也是黑龙江,加上于新军的形象比较英俊,人也比较老实,很快得到李晓芹的信任。到酒店工作不久,李晓芹安排小老乡于新军给自己当了助手。
  时年50岁的李晓芹是个干练的女人,跟于新军的母亲同龄,她的丈夫做生意,女儿在读大学,家庭生活平平淡淡,几乎没有什么波澜。于新军长得帅气又善解人意,在李晓芹眼里,比已经挺起将军肚的老公不知道强了多少倍,她不禁心旌荡漾。有一次,李晓芹微笑着说:“小于,我跟你在一起,好象找到当年做女孩时候的感觉,我希望你能够一辈子在我身边。”说这话的时候,李晓芹笑得妖娆妩媚。
  李晓芹对于新军这个小老乡照顾得无微不至,经常给于新军买这买那。于新军喜欢吃什么,只要说一声,李晓芹马上就会让厨房做了送来。一到换季的时候,李晓芹总是带着他到商场去买。在人地生疏的北京,李晓芹对他的这种关照,很让于新军感动。有一次,于新军感动地李晓芹说:“你要是我的妈妈就好了,我会伺候你一辈子。”
  这句话让李晓芹感动不已,她说:“那好啊,我女儿正在上大学,你就当我的女婿吧!”
  这突如其来的喜讯几乎让于新军做梦都不敢想。两天之后,李晓芹带着于新军来到家中,拿出女儿的相片给于新军看。照片上的女孩年轻漂亮,让于新军心动不已,但于新军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乡下打工仔,怎么配得上京城漂亮的女大学生呢?李晓芹见状,伸手搂着于新军的肩膀说:“女儿的事情我这个当妈的当然能够做主,只要你乖,什么都听我的,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等你们结婚后,这个家将来都是你的。”
  其实,李晓芹这样做的目的是在拉近和于新军的距离。两人聊天的话题越来越深入,李晓芹经常用挑逗的语言,说一些让他脸热心跳的话,让于新军产生一种对女性的冲动。
  于新军已经22岁,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他北京是个壮小伙子,白天在酒店的工作很轻松,他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精力。夜深人静时,每每想起李晓芹风韵犹存的容貌和成熟女人的身体,他便常常会觉得浑身焦躁不安。性渴望对一个体魄强壮的小伙子来说,毕竟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生理需求。来自生理的欲望实在难耐时,他就用大桶大桶的冷水一遍遍地从头往下浇,以扑灭体内旺盛的欲火。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晓芹经常有意无意地抚摸于新军身体的敏感部位。尤其李晓芹跟于新军聊起男女之间的事情,或者用挑逗的话语跟他调情的时候,于新军在蠢蠢欲动的同时又感到莫大的惊恐,他发现要是跟这个和自己母亲同龄的女人继续下去,就如同在玩火,不定哪天冲天的大火会将自己烧成灰烬……

  恩爱缠绵,五旬老板娘成为他的情感寄托STRONG>

  2003年春节之后,在欲望中备受煎熬的于新军连招呼也不打,悄悄离开了酒店,外出寻找工作。但他经验少、学历低,找了几天都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以前在李晓芹的酒店上班,他住在酒店的集体宿舍,而现在不用说找到一份轻松体面的工作,连住处都成了问题。
  李晓芹得知他不辞而别后,立即打通了于新军的手机。李晓芹约于新军在西直门立交桥见面,于新军想也没想就去了。
  俩人一见面,李晓芹就埋怨起于新军来,问他为什么不跟自己打个招呼就走了。于新军说:“我受不了了,我怕你跟我那些话……”李晓芹嫣然一笑,对于新军说:“好女人都是男人培育出来的。”说着,李晓芹突然趴在于新军耳边说:“小于,你说实话,你想不想要我?”于新军当然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脸一下子红到脖根儿。
  我李晓芹的挑逗下,于新军半推半就地答应了。欲望一旦打开缺口,剩下的就只有一往无前了。他们立即到附近的一家旅馆开了个房间,于新军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和自己母亲同龄的李晓芹。不过,李晓芹觉得到宾馆开房间太不安全,于是,他出钱在西直门内某小区给于新军租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这间出租屋,成了于新军和李晓芹偷情的场所。
  于新军内心渐渐地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感情和经济上越来越依赖起李晓芹。他什么也不干,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养足精神等待李晓芹的到来。不用辛苦地去打工赚钱,花钱有老板娘李晓芹提供,今天300,明天500,于新军的日子过得越来越滋润。
  偷情的滋味实在让李晓芹难以忘怀,但每次离开于新军后,李晓芹心里才会感到无比空虚,也为自己的放纵感到羞耻。毕竟,于新军比自己小了那么多,只比自己的女儿大一岁。已经51岁的李晓芹知道,跟一个和自己女儿差不多的小伙子发生婚外情,的确是在玩火自焚。在李晓芹忙着跟于新军颠鸾倒凤的时候,李晓芹的丈夫正忙于操办另一家酒店。随着事情的增多,时间上也不允许李晓芹出去偷欢。李晓芹在新鲜的偷情刺激过后,也“性趣”大减,到于新军的住处的时候越来越少。

  爱人变心,小情人怒火中烧仇恨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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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养情人的刺激尽管刻骨铭心,可李晓芹明白,丈夫和家庭以及自己的名声是最重要的。同居了1年之后,李晓芹决心了断这段孽缘。2004年5月的一天,李晓芹在和于新军云雨之后突然说:“小于,我们家又开了一个酒店,得好好经营,以后我也没有时间来你这里了,我们俩以后各忙各的,就此分手好不好?”


  突如其来的分手让于新军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为了留住这镜花水月般的快乐,于新军开口向李晓芹要10万元作为补偿。但李晓芹只给于新军留下了最后的1万元钱,就迅速地离开了他,从此再也没有音讯。
  此时的于新军已经习惯了吃软饭的日子,没有了经济来源,于新军只好三番五次地打电话约李晓芹出来“谈谈”,架不住于新军的软磨硬泡,李晓芹再次来到于新军的住处。见面后,于新军气愤不已:“我怎么能和你这样50多岁的女人在一起?你得给我一个说法,我们不能这样了结,不然我就去跟你丈夫说,让你丈夫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李晓芹不以为然地说:“现在社会上养小蜜的事情多了去了,给你点钱就完了。你还想怎么着呀……”这次谈话就这样不欢而散。几天之后,于新军三番五次地到李晓芹新开的酒店骚扰,李晓芹躲开不见。别人问于新军为什么天天来饭店坐着,于新军就找个借口说是来找李晓芹的女儿。李晓芹的女儿得知后,赶到酒店把于新军臭骂了一顿,把他骂得仓惶而逃。
  这招不灵,于新军想到另一招,给李晓芹的丈夫打电话约他谈谈。但李晓芹的丈夫一口回绝了:“你一个打工仔算什么东西?我跟你有什么好谈的。”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李晓芹的丈夫以为于新军是要纠缠自己的女儿,他根本就没想到自己的妻子会跟于新军偷情。
  能想到的办法都不管用,气急败坏的于新军恼羞成怒。2004年4月24日晚上,于新军怀揣一把尖刀,来到了李晓芹家门口,在家门口堵住了李晓芹和丈夫。见于新军拿着尖刀,李晓芹两口子惊恐之下,打了“110”报警,警方迅速拘捕了于新军,并刑事拘留了于新军15天。

  血溅酒店,欲火焚身孽债血偿共赴黄泉STRONG>

  惊险过后回到家里,在丈夫的追问下,李晓芹如实把自己跟于新军偷情的事情和盘托出。面对背叛了自己的妻子,李晓芹的丈夫脸色铁青、一言不发。
  而于新军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却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的每一分钟,于新军都在想着怎样报复。2004年5月12日,刚刚从看守所出来的于新军买了耗子药和一个塑料桶汽油,又买一把菜刀别在腰里。他决定想火烧酒店,跟李晓芹同归于尽。
  当天傍晚7点多,于新军提着汽油桶出现在李晓芹的酒店门口。李晓芹一看于新军又来纠缠,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叫嚷着:“你又来干什么?”顺手拿起一根锁门的铁链朝于新军身上打去。于新军从身后抽出菜刀,朝李晓芹狠狠砍去,三两下就把她被砍倒在地。接着,于新军拿起汽油桶,把汽油全部倒在酒店大厅和李晓芹身上,用火机点燃了汽油,大火熊熊燃烧起来。于新军吃下随身带了的3包耗子药,接着拿起尖刀扎向自己腹部,同时割腕自杀。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中,于新军也一下子昏死过去。???? 消防队和警方赶到将大火扑灭后,李晓芹被烧死,于新军被呛昏。满身是血的于新军被警察送到医院抢救,清醒之后被刑事拘留。在审讯中,于新军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2004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于新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新军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新军和李晓芹超越道德的情感最后以悲剧告终。25岁,风华正茂、年轻有为,却因为正常的人的需求而偏离人生轨迹,选择了非同常人的生活。在他进城打工的路上,如果有人能多给他一些关心和帮助,多在思想和生活上给他一些引导,帮助他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他的生活也许会是另外的样子。
  在熙熙攘攘的都市里,总有一些性压抑下的农民工在骚动不安。作为男人我很理解这种正常的生理需求,因为于新军已经给我们一个血腥警示:让农民工像“人”一样活着!

  (作者声明,拒绝一切形式的转载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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