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官司背后的荒唐事
2005年8月初,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夫妻财产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决,对上诉人刘先富的上诉要求给予支持,即他的妻子王秀花必须偿还他交其保管的伤残赔偿金31000元。这起民事案并无多少特别,但它的起因却是绝无仅有的——刘先富竟然“出租”妻子以维持他这个日益窘迫的家庭,然而,这个看似有着大山般宽厚情怀的男人最终却与妻子闹起了离婚,要妻子退还他的钱,为此妻子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官司他虽然赢了,可是曾经患难与共的妻子却是永远地离开了。
● 恩爱夫妻患难与共
现年47岁的刘先富是桂林荔浦县人,他年轻时代是个很有闯劲的人,改革开放初期,许多人还在为一年粮食的丰收而满足时,他已走南闯北做生意了。他到各个村寨收购果子、收购农副产品,转卖到北方去,赚了不少钱。
见多识广的刘先富还深得姑娘的青睐,小他9岁的王秀花就是其中一个。1987年刘先富到王秀花的村子里收果子,把王秀花的心也收走了,两人认识才几个月,就结成了夫妻。第二年他们生下了女儿小萍。
成家后刘先富很少外出闯荡了,与妻子过起了“你挑水来我浇园”的生活,不过家庭经济也日渐下滑,他不得不考虑外出打工了。2000年春节一过,已年过四十的刘先富携妻子跟随同乡人去了广东韶关的一座矿山打工。他做的是打炮眼的活。
2000年3月7日,刘先富与工友们正在工地上干活,突然“嘭”地一声巨响,刘先富被炸晕了过去,醒过来时,他什么也看不见了。原来同乡工友扎雷管时不慎引起爆炸,刘先富被炸双目失明,成了一级伤残。住院期间,矿山为他支付了医药费,出院后,又赔偿了他45000元,那位工友也赔偿了他20000元。
双目失明让刘先富悲痛欲绝,倒是王秀花理智地接受了这个现实,她对丈夫说:“你虽然不能干活了,可是我们有这6万多元,只要仔细点,日子也过得下去。”在妻子的安慰下,刘先富的情绪平静下来,他想今后的生活要靠妻子了,这笔钱他放着也用不了,于是交由妻子领取出来安排生活。
以前刘先富是家里的支撑,屋里屋外几乎都包揽了,王秀花只做些轻便的活,如今她挑起了家庭的重担,每日早出晚归。刘先富虽然看不到,但能感受得到妻子的辛劳,他不由地为妻子的身体担忧了。
● “捉奸”爆出“租妻”隐情
虽然遭了难,如果夫妻俩不嫌不弃,患难与共,日子一样可以过得甘甜,可是后来发生的事把这一切都毁了。
2003年6月的一天傍晚,一位双目失明的中年男人由另一位男子牵着手,急冲冲地走进派出所,“我老婆正在家里一个男人乱搞,公安同志,你们帮我去抓了这对不要脸的男女!”这位中年男人就是刘先富。尽管这不属于警务,但派出所还是出警了。
可是到了刘先富的家里,却没有见到他所描述的情景。他的妻子是在家,也确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但不是在床上,而是在修理农具。这也不是刘先富所想“看”到的场景,所以当着民警和众多围观来的村民的面,他扑上去揪住妻子,厉声喝问:“你跟这男人都干了些什么?别以为我瞎了,我什么都清楚!”
“是的,你什么都清楚,你自个儿说吧,你叫这个男人来家里干什么?”妻子却不“配合”,直冲冲地说。民警听得出另有隐情,于是支开众人,进一步了解情况。面对民警的质问,刘先富不得不说出了与这个男人的故事。
妻子没日没夜的操劳,让刘先富很担心她也会累倒;家庭的经济只有出,没有进,也让他感到焦虑。无所事事的刘先富便整日地在想一个周全之道,想来想去,他竟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晚上,他对妻子说:“家里的收入是越来越少了,孩子读书越来越花钱,肥料也越来越贵了,这样下去怎么办?我想过了,你就带一个男人来家里吧,让他给负担你们母女俩的生活,你和他一起生活,我不干涉,反正我也看不见。”“你胡思乱想什么!”王秀花对丈夫的奇思异想大惊失色,可是不论她怎么反对,怎么劝解,刘先富就是不听。
几天后,刘先富领了一个中年男人来到家里,并邀上了两个乡友来一起吃晚饭。吃饭中,刘先富宣布了他的决定,并由两乡友作公证。为了表示对此事的郑重,他索要了这个男人的500元“礼金”。王秀花在一边沉默不语,她能说什么呢?说什么她也作不了主。她心里开始对这个男人失望了,觉得他真不是个男人。虽然眼瞎了,可并不等于天塌了下来,瞎子修车、瞎子缝衣服的事多的是,可是自己这个男人,却一点自信心都没有了。当席散人走,丈夫把这个男人推进房里来的时候,她没有拒绝。
这个男人叫周有德,是十里外一个村庄里的“砖头王老五”。除了贫穷,倒没什么缺点,人也很勤劳。此后周有德隔三差五就过来住上一夜,白天帮王秀花做农活。王秀花对他没什么感情,不过他的到来让她减轻了不少农活压力,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很快村民发现王秀花身边多了一个男人,他们好心地提醒刘先富看紧妻子,刘先富表现出一副惊讶的样子,说不相信。村民说得多了,也不见刘先富有所行动,渐渐地起了疑窦,旁敲侧击地打听,终于了解到一些内幕。
刘先富“卖老婆”的事渐渐在村子里传开来。刘先富跟村民们一块聊天,总能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这让他面子上挂不住。对这件事他绝对不能承认,可是他虽瞎了,并不表示他也聋了,对村民的好心提醒他无动于衷,那不等于他对妻子的事心知肚明?为了表示他的“清白”,刘先富装着对妻子不满起来,当着村人的面骂一些难听的话,并“设计”了这场“捉奸计”。
● 争吵不断闹到司法所
“捉奸”闹剧不但没达到预期效果,反让刘先富“出租”妻子的事人人皆知,王秀花在村子里抬不起头来,对丈夫也就更添怨恨。当丈夫装模作样地骂她时,她一点也不领情地回击。
在村人的议论声中,刘先富只好“解除”与周有德的约定,答应退还500元。他叫妻子帮他退钱,可是王秀花不愿意。并不是说她不想与周有德“了断”,而是当初丈夫收了这笔钱,却没给她,凭什么叫她拿钱出来?这段时间,无所事事的刘先富竟迷上了赌博,虽然眼看不见,但并不影响他赌,因为庄家可以做他的“眼睛”。那500元自然给他赌光了,还不断地问她要钱去赌。
周有德走了,王秀花又恢复了以往的劳累,可是她的名声并没因此也跟着恢复,这下变成她悲痛欲绝了。2003年7月的一天,小萍放学回到家,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农药味,她心里起了一种不祥之感,急忙奔进母亲房里,发现母亲倒在床头,口吐白沫。她吓得大声哭喊起来,闻讯而来的村人们急忙把王秀花送往医院,经抢救,王秀花保住了性命。
王秀花希望刘先富由她的“死”理解她的心情,好好反省自己,可是刘先富却以为妻子不愿跟他一起生活了,不由恼羞成怒,反而对妻子劈头大骂,说“不想跟我过了就滚”。王秀花对丈夫愈加失望,又以为丈夫对这个家不在乎了,只想自己过自由自在的日子,所以表面上给她介绍“情人”,实则暗示她识趣离开这个家。伤心之下,王秀花再次服农药自杀。
王秀花仍然被抢救了过来,然而她的二次自杀只不过是加重的两人间的误会,刘先富继续指责她。“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离婚!”王秀花最终想通了。可是刘先富勃然大怒,说:“原来你闹来闹去就是想离婚啊,别想!”不离婚又不好好过日子,离婚又不给,王秀花不知怎么回事了。然而去意已决,王秀花为表示离婚的决心,第三次服毒自杀。
刘先富害怕闹出人命来,不得不表示愿意和妻子离婚,但他提出,要把夫妻之间的账算清楚。他的伤残补助金全都是妻子领的,要退还给他。王秀花表示可以退,但三年来家庭生活已花去30000多元,只剩31000元,可这钱她又借给她的弟弟了,一时拿不出。双方达不成一致,2003年9月1日,刘先富叫妻子去镇司法所“说清楚”。司法所工作人员极力促成他们和解,然而两人矛盾太深,调解失败。王秀花伤心地说:“我早就受够了,我这次来除了叫村里开了证明,还打了离婚报告去乡民政。”司法员问她:“还有可能合好吗?”她说:“不可能了,今年不离,也是走定了。再在这里护理他,也是空的,何苦呢?”
刘先富见王秀花去意已定,也很着急,不断地催她把那笔钱拿出来,9月24日,双方再次爆发争吵,王秀花简单收拾了些衣物,冲出了家门,再没回来。刘先富心急如焚,老是跑到镇司法所,要求帮他找到妻子要回钱。司法员多方打听,得知王秀花出现在娘家,于是连夜叫上刘先富赶到王秀花的娘家。双方约定10月10日在司法所商量。10月10日这天,王秀花如约来到司法所,双方议定,王秀花在10月20日前兑现这笔钱。
● 妻子出走杳无音信
日思夜盼的10月20日来了,刘先富早早地赶去司法所,可是王秀花并未来到。刘先富也不知怎么办了。他双目失明,能上哪去找她?只有继续求助于司法所。司法所去了王秀花的娘家,可是她娘家人也不知她去了哪里。镇司法所出具调处意见,将这桩纠纷“了断”,认为刘先富、王秀花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破裂的条件;刘先富的伤残赔偿金属刘先富所有,任何人未经其同意不得擅用此款;王秀花以感情破裂为此携刘先富伤残赔偿金外出,已构成遗弃罪,可申请人民法院追究其责任。
然而王秀花不露面,这份调解书也就成了一纸空文。2004年6月,刘先富将王秀花告上法庭,认为王秀花侵吞他的合法财产,已构成不当得利,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他的伤残生活补助金31000元。刘先富想通过官司迫使王秀花“现身”,可是开庭这天,王秀花仍未到场,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庭,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刘先富向法庭提供了镇司法所调解时对双方的质问和调解意见书。法院审理后,作出了缺席判决: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原告所获得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以及被告经手借出的31000元中全部或部份为原告的伤残生活补助,对刘先富的诉求予以驳回。
得此判决,刘先富急得不行,立即提出上诉。由于王秀花无踪无影,必须要经过“公告”。在漫漫期盼中二个月的公告期过去了,王秀花仍不见人影。桂林市中级法院作出栽决,撤消一审判决,改判王秀花退还刘先富31000元。
官司他虽然赢了,可是王秀花就像不存在了一样,他拿着这份判决书,只有徒添伤感。一个好好的家就这样破裂了,在他需要妻子照顾的时候,妻子离开了她,对他来说是输还是赢?(文中人名为化名)
(作者单位:530031 广西法治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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