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村民刑讯民警看警察“弱势”“强势”
湖南省株洲县三门镇派出所3名民警在出警时,被村民王某纠集村民围攻殴打,并被非法拘禁长达7个小时。王某等村民还对民警实施“刑讯逼供”,逼迫民警写下所谓“违法执法”的处警经过。(长沙晚报10月18日)由来只闻警察刑讯他人,不料今日竟遭村民刑讯,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也。这和近来频繁发生的诸多袭警事件一起,似乎验证了一个命题:“警察正在沦为弱势群体”。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牺牲23人、负伤1803人。暴力袭警频发,民警权益受损,说是“弱势”亦未尝不可。
但问题还有另外一面,那边佘祥林a>、滕兴善、聂某等冤案余波未了,这边“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成都警匪勾结案”风云再起。关于警察仗势欺人、滥用职权、作风粗暴的反映,更是不绝于耳。也难怪会有那么多人坚决反对“弱势”论,斥之为“无稽之谈”。
其实,所谓“弱势”、“强势”,仅是表象之争,并未触及本质。实际上,在法律面前,警民本无“强弱”之分。一旦公权滥用,私权就成 “弱势”;同样,一旦私权逾轨,警察亦难免“弱势”。总之,如果法治不张,就难免既有警察刑讯嫌犯,亦会有村民刑讯警察。
解决之道,在于确保公权不滥用、私权不逾规,构建警民和谐之关系。而要做到这一点,惟有厉行法治一途。只有全社会崇法尚法,使守法护法者必“强势”,违法乱法者必“弱势”,则警民和谐、社会和谐才有根本保证。
(作者单位:100038 北京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博士生分部)
参考新闻:http://www.hn.xinhuanet.com/2005-10/18/content_5371220.ht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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