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印jqo 发表于 2009-3-25 18:20:16

游医惨剧呼唤完善社保体系

  今年36岁的曹永萍仅有小学文化,平时在河南老公公开的诊所里帮忙,虽然曾在县城实习过一年半,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因为一连生了三个女孩,曹永萍被迫离了婚,并被赶出了家门。
  辗转到上海后,曹永萍以卖菜为生。不久,曹永萍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多赚些钱,凭着一点医术和以往的经验,干起了妇科医生。2002年7月19日,在简陋的租住地,曹永萍用“脚踏吸引器”为外来妇女马某做了人流手术,收费200元。21日,腹痛难忍的马某被送进了上海某医院。经查,马某子宫穿孔、肠穿孔,必须立即手术,医院开出了病危通知书。在切除子宫后,马某保住了性命,但却永远失去了生孩子的权利。
  经复旦大学医学院法医鉴定,马某属重伤。因为已有四个月的身孕,曹永萍于2002年7月被上海警方取保候审。期间,曹永萍逃回老家生下了第四个女儿。
          非法替人接生 母子双亡
  2003年5、6月份期间,曹永萍带着幼女又逃匿至无锡滨湖区。为了糊口,曹永萍以捡垃圾为生。时间不长,她又重操旧业。
  2004年3月20日下午5时许,应打工者陆某的要求,曹永萍上门为其妻子雷某接生。当晚7点左右,曹永萍为雷某注射了催产素。次日凌晨3点,曹永萍为雷某接生下一女婴(已窒息死亡),接着,曹永萍一手按住产妇腹部,一手紧拉脐带,为雷某取出胎盘。见雷某出血不止,曹永萍先后打了两针止血针,可没有效果。曹永萍慌了,借口回去看看女儿,逃离了陆家。凌晨6点,雷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夫陆某随即报警。经法医鉴定,雷某前置胎盘剥离时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逃回老家的曹永萍自知罪孽深重,于2004年12月8日到警方自首。
  2005年10月27日,曹永萍被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7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打工者跨不过的就医“门槛”
  失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痛失妻女的陆某至今仍痛悔不已:“要是到大医院生孩子就好了,可怜我的老婆孩子……”陆某说,他的几个老乡都是这样生小孩的,小诊所的接生婆一般收费二三百元,要是在大医院,至少需要数千元,而他们打工辛苦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
  生病去医院,这一简单的道理在外来打工者那里却显得“很不现实”。记者走访了南京草场门附近的一些安徽、河南等地的农民工,他们一个个苦笑着说:“看啥病?有病就撑着,实在撑不住了到小诊所开点药,有了大病赶快送回老家去。我们不像城里职工,看病有保障。”
  诚然,对于外来打工者来说,挣钱是他们最大的目的。但为了省钱,竟让一家人生死两隔,这恐怕是任何一个打工者都不愿意的。
  就医门槛之高使得大批打工者转而寻求廉价的“医院”和“医生”,这一社会需求又使得“黑诊所”、“江湖游医”们有了生存的土壤,有关部门驱之不尽,赶之不绝。
          为打工者提供社会保障
  外来人口在城市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保障他们的权益不容忽视。南京洪武律师a>事务所主任孙扬广说,目前有关部门所做的诸如严厉打击“黑诊所”,建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甚至包括降低低收入群体的就医“门槛”等,确实可以让他们能够看得起病,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外来人口的劳动保护、医疗保障和子女义务教育等切身问题。
  在此问题上,上海市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从2004年开始,上海改户籍式管理为属地化管理,外来人口6岁以下儿童可以免费接受七种主要疫苗注射,接种者只需缴纳1元左右的针筒费。该市还在郊区10个区县各设置1所外来人口产妇分娩点,提供质量可靠、费用低廉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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