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uogtyi 发表于 2009-3-25 18:20:22

1985-2005江苏十**治新闻人物候选人简介

  为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暨《江苏法制报》创刊20周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江苏省法制新闻协会、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江苏法制报社等单位共同举办“1985-2005江苏十**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
  评选十**治新闻人物的要求是:1985年至2005年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推进我省民主与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产生重大作用的法治新闻人物。可以是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学界人士,也可以是社会各界人士及普通群众。
  本次推出的20名十**治新闻人物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是通过社会各界推荐,经评委会初评产生的。请读者在20名候选人中选出10名您心目中的“十**治新闻人物”。
  我们期待您的热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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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民满意的监狱警察 —— 方勇
  方勇,1990年从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毕业后,就来到地处偏僻、交通闭塞的洪泽湖监狱。十多年来,他先后担任过分监区指导员、监区副教导员、教育改造科副科长、刑罚执行科科长、监区教导员等职。他先后抓获在逃犯3名,协助地方公安机关破获积案10余起,查证“三逃”人员6人,先后排除监内改造隐患500余人,查获罪犯私藏现金8000余元,转化各类反改造尖子、重危分子30余人。由于表现突出,2000年3月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2003年9月被团省委、省综治办等14部门联合授予“杰出青年卫士”称号,2003年底被团中央等部门授予“全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04年8月被中央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国家人事部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干警。

  2、南京公开举报第一人 —— 兰贵来
  兰贵来,原伯乐集团南京冷柜厂材料会计。从2000年初起,他就开始举报集团副总经理兼冷柜厂厂长章志岳的贪污问题。其间,他屡遭报复,直至被迫辞职。2001年1月,检察机关将章志岳法办,并由此揭出了集团内以董事长邱祥林为首的一窝硕鼠。2002年6月27日,检察机关为鼓励公民举报贪污贿赂犯罪,把兰贵来作为南京市公开举报第一人进行了公开奖励,并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可是,就在兰贵来接受奖励的第三天,聘用他仅26天的南京某物流设备制造公司就将他解雇了。许多的人投书媒体,称兰贵来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对他表示支持,并有十多家单位,包括外地一些企业表示要给兰贵来提供或介绍一份工作。在兰贵来精神的鼓舞下,在南京,群众举报数量、质量明显上升,且署名举报者增多。

  3、颇有建树的法学专家 —— 刘克希
  刘克希,江苏省人**工委副主任,南京大学、省行政学院兼职教授。20多年坚持研究法学理论和实务,努力回报社会。为修改现行宪法所提两条意见,被直接采纳,多项研究成果和建议为我国《立法法a>》等采纳,所著《民法通则原理与实务》、《中国民法教程》等著作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0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其参与制定的省见义勇为条例等受到广泛好评。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法律普及工作,在媒体上作法律法规a>介绍、问题解答、疑案评析等节目、采访200余次。热心公益,联系群众,关心残疾人事业,支持残疾人谢芳利索赔和安装假肢。数年如一日,对下岗工人、农民等普通群众来访,热心接待,帮助释疑解难。

  4、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a> —— 孙勇
  孙勇,南京三法律师a>事务所主任,南京市律师a>协会副会长、南京市仲裁委员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在担任和履行职责中,为弘扬法治精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和出色的业绩。他于2003年当选为省十届人大代表后,积极参政议政,先后提出了《进行江苏省律师a>执业环境调查的建议案》、《规范国家赔偿操作程序的建议》等议案,引起各方面重视。他带领的律师a>事务所于今年被中华全国律师a>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a>事务所”。

  5、漫漫八年维权路 —— 朱鼎龙、朱逊父子
  朱鼎龙,扬州市瓜洲镇勤丰村朱庄组农民。1995年6月,朱鼎龙的儿子,时年3岁的朱逊因咳嗽到邗江县运西卫生院就诊后致药物性致聋。此后,朱鼎龙走上了长达8年的维权路,直到2002年12月27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朱逊胜诉,获赔36万元。2003年央视“3·15”晚会上,朱鼎龙记录了8年、120万字的《爱的呼唤》日记感动了电视机前的亿万观众。后来,小朱逊在北京同仁医院植入人工耳蜗,又进入康复中心接受培训,终于回到了有声世界。

  6、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儿子 —— 张云泉
  张云泉,1948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69年入伍,在海军北海舰队服役。1983年到县级泰州市信访局?现任地级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他是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江苏省人大代表、省劳动模范、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信访先进工作者。1999年获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1年4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2001年9月被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人事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003年2月当选江苏省人大代表。他在22年的信访工作中,多年如一日,始终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在信访战线上作出了突出贡献,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百姓的“贴心人”。

  7、《国旗法》的建议人 —— 李玉坤
  李玉坤,全国第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建议人。1988年国庆节期间,李玉坤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了《关于尽快制定升降国旗的有关法规的建议》。国务院法制局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全国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共同起草了《国旗法》。经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修改,1990年6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于199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后来,李玉坤还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关于大力宣传国旗法及制止不符合标准的国旗在市场销售的议案和建议。此外,他还于1989年领衔提出《关于制定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法的议案》。1997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国家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8、心系天职,秉公执法 —— 何同甫
  何同甫,无锡市滨湖人民法院法官。1978年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原名无锡市郊区人民法院)任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审结民事案件953件无差错。1982年开始连续七年,年年审结案件超百件,在全国法院系统名列前茅。何同甫同志先后十九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被授予无锡市劳动模范、江苏省优秀政法工作者和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1989年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的光荣称号。

  9、社区警务室创始人 —— 陈先岩


  陈先岩,扬州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社区民警、全国劳模、全国人大代表,公安部一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他二十年如一日奋斗在公安第一线,首创社区警务室,获得公安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8年来,他接待群众来访咨询4000多人次,移、换身份证和户口簿等3100多人次,办理外来人口登记、发放暂住证1800多人次,救助高危病人8名,成功抢险16次,为小区居民应急服务180多次。

  10、情系人民,秉公执法 —— 吴苹
  吴苹,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吴苹同志1985年5月到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至今已11年。她情系人民,秉公执法,三年审结案件615件,无一错案,无一案件因审判不公或文明服务态度不好而被案件当事人投诉。由于她业绩突出,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文明法官”、“人民满意的法官”,并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被鼓楼区政法系统评为“十大标兵”,2002年被南京市政府授予“好市民”称号,2003年7月被最高法院、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2003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04年,她在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联合组织的“中国十大杰出法官”评选中脱颖而出,当选“中国十大杰出法官”。

  11、以身殉职的好民警 —— 杨松林
  杨松林,二级英模,生前系邳州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五中队副指导员。2003年11月3日晚6时,杨松林驾车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没有牌照的可疑面包车,当他对其盘查时,数名歹徒手持枪支、砍刀和匕首,对杨松林疯狂砍杀。杨松林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身中30余刀,壮烈牺牲。杨松林从警14年来,一直战斗在公安交通管理的第一线,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由于他工作成绩突出,1976年到1994年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9次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表彰。

  12、下岗工人的正气歌 —— 周光裕
  周光裕,南京市一位普通的下岗职工,他在57年的平凡人生中,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实践了一个优秀公民的道德准则。2001年11月12日傍晚,一名中年妇女正走在南京火车站附近一条僻静的马路上,突然被3名持刀歹徒抢劫,手机及挎包瞬间被抢走。惊恐万状之中,她大声呼救。这时,骑车路过这里的周光裕闻声立即沿着歹徒逃跑的方向,奋力追上歹徒。周光裕在与持刀歹徒搏斗中壮烈牺牲。江苏省人民政府追认周光裕为革命烈士。中华全国总工会追授周光裕烈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3、反倾销取得胜利 —— 周建松
  周建松,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法a>人代表。2000年3月1日,美国钢丝绳和特殊缆制造商协会对从中国进口的钢丝绳提出反倾销调查。法尔胜等几家国内主要钢丝绳出口企业积极参加了应诉,并取得了全胜。2001年6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将就实施“201条款”(2002年3月20日实施,对主要14种钢铁产品实施为期3年的紧急进口贸易限制)展开调查。7月,法尔胜有关人员赴北京参加了外经贸部召开的应对美国这项动作的紧急会议。紧接着,法尔胜积极参与应诉工作。10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201条款”调查情况进行表决,结果,对钢丝绳这一产品作出了否定裁决,即该产品未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伤害,从而使钢丝绳排除在“201条款”涉诉产品之外。法尔胜在美国反倾销案中接连取胜,其成功经验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作为典型案例,法尔胜已多次在全国各地钢铁企业中宣讲反倾销经验。

  14、维权铁嘴 —— 孟非
  孟非,江苏广电总台城市频道主持人,主持在江苏收视率较高的《南京零距离》节目。该节目关注民生,帮助百姓维权,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对建设“和谐江苏”作出了贡献。孟非2003年度被江苏广电总台授予“总台十佳个人”称号,获得“突出贡献嘉奖”,同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新锐主持人”、“中国百优电视节目主持人”,在新浪网发起的“2003最受中国电视观众喜爱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评选中获得第二名。

  15、《农业法》首倡者 —— 费桂龙
  费桂龙,江都市农林局原农科所副所长。1992年因呼吁农业立法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回应,并亲赴北京参加了由全国人大、农业部组织的我国《农业法》立法和制订工作,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作出了重要贡献。1994年央视东方时空栏目“东方之子”,对他为起草《农业法》呕心沥血、忘我工作的事迹进行过报道。

  16、身患残疾,心怀法制 —— 姜德明
  姜德明,江苏省射阳县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他是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自强模范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姜德明1990年不幸患骨癌高位截肢,1994年肺转移切除。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国计民生,是姜德明始终不渝的情怀。自1998年起,姜德明共向全国人代会提交建议、议案88件。近年来,他向全国人大提交48件议案,都是具有全局性的“立法案”、“法律修正案”,其中被大会列为正式议案的有44件,占全国议案总采纳数641件的十五分之一。

  17、农民学法“状元” —— 袁为国
袁为国,建湖县钟庄乡农民。1988年9月,省普法办、省电视台、《致富报》、《江苏法制报》联合举办首次全省农民法律知识竞赛,袁为国荣获电视决赛特等奖。1989年4月,全国首届农民法律知识竞赛在北京举行,袁一举夺冠,荣获特等奖第一名,被誉为八亿农民的学法“状元”。他以优秀的成绩取得律师a>资格之后,被录用为国家干部,担任钟庄镇司法助理。几年来多次获得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称号,现为建湖县政协委员、盐城为国律师a>事务所主任。

  18、尊崇科学,公正执法 —— 顾晓生
  顾晓生,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检察员、法医。他从事法医工作22年来,经他鉴定的1000余件法医案件无一错案。他发表论文32篇,在原发性脑干损伤、颈脊椎损伤、创伤并发症死因鉴定、伤病关系鉴定等方面创立了较为成熟的鉴定理论和方法。他的鉴定为我省许多渎职侵权案件的成功查办起到了关键作用,在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并由此而形成的检察建议获高检院优秀检察建议一等奖。顾晓生先后被省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1次、一等功1次,被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和省委省级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委授予“江苏省十大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称号。

  19、贪官的克星 —— 谢健
  谢健,女,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自1998年担任反贪局局长以来,谢健先后主办和指挥了151起案件,其中犯罪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4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41人(厅级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更令人钦佩的是,谢健还在江苏省实现了第一个“零口供”办案:在取证确切的情况下,不依靠口供而断案,杜绝了刑讯逼供现象的发生。这项具有前瞻性的创举,实现了中国法治文明建设的突破。

  20、“普法鸳鸯” —— 熊为义、阎怀玲夫妇


  熊为义、阎怀玲夫妇,邳州市八义集镇堰西村农民。自1986年开展全国普法教育以来,夫妇俩20年如一日,发挥自己能写会画的特长,自费购置纸张、颜料,以《刑法》、《民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a>为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编绘了《流泪的罂粟花》、《一盆祸水》、《一个鸡蛋两条人命》等100余篇案例故事,制作法制宣传展板,两人拉着平板车走村串户,行程十万余里,义务宣传法律知识,被群众誉为“普法鸳鸯”。20年来,他们共展览560余期,拉坏了2辆平板车,教育群众420万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60余人次,参加非诉讼代理60余件。2001年,熊为义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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