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SZzZaC 发表于 2009-3-27 14:04:18

长长的发须是一张大大的“欠条”

  1995年1月,黑龙江省鸡西市居民王贵勇被警方认定涉嫌杀人,并遭受百般刑讯折磨。后因自杀未遂,才被允许取保候审,并交纳保证金3000元。而今10年已过,真凶早于2003年已被判刑,但王贵勇的“取保候审”至今没有解除,3000元的保证金也未退还。一头长发、满脸大胡子的王贵勇表示“问题一日不解决,我就不理发不剃须。”(法制早报10月31日)

  古人有“蓄须明志”之说,抗战期间的梅兰芳先生“蓄须”罢演,更是传为美谈。而今王贵勇“留发蓄须”,却意在坚决为自己“讨个说法”。其实,王贵勇的要求实在不高,不过要求警方为其解除取保、退还保证金。按说,案情已大白,真凶已判刑,取保也早已超期,问题应不难解决。但鸡西市鸡冠区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却说:“当年办案的民警大部分不在原岗位上了,事实认定起来比较繁琐。”“命案”都能“必破”,这点小事还称得上“繁琐”?恐怕是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正是警方的不作为,使王贵勇的生活陷入非正常状态。“取保”未解,在法律上王仍是犯罪嫌疑人。虽说案情大白,但王实际上未获清白。王贵勇“留发蓄须”,也标明他的生活并没有回归正常状态,他仍在坚持以自己的方式抗争。法律上的不公正,给王贵勇留下的不仅仅是历史阴影,更关系着他的现在和未来。他的执着,着实有可敬可佩的一面。但人的一生,又有几个十年,能够耗得起这种无休无止的等待?

  今年5月份以来,公安机关开展了“大接访”活动,承诺“人人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但不知王贵勇的事为何竟久拖不决?周永康部长要求:“感情债要用真情还、法律债要用公正还、经济债要用赔偿还”。 而今,王贵勇那长长的发须,就像是一张大大的“欠条”!这债已欠了整整10年,难道还不该还吗?

  (作者单位:100038 北京木樨地南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博士生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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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勇向记者演示他就是这样被折磨的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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