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农民的问题还真不好答
???? 人民法院报2006年6月5日的头版头条刊登了题目为《做好“司法支农”大文章》。里面有个情节引起了我的注意。农民法律夜校的创办者是浙江省丽水市中院法官唐永新。去年8月,唐永新下派挂职到三仁畲族乡,发现村民们普遍缺少法律知识,于是产生了创办农民法律夜校的想法。第一堂课,唐永新特地选择了一些婚姻、家庭方面的内容讲解,但是他发现村民对他讲的内容没有足够的注意。在第二期法律夜校上,唐永新采取了问答式上课。这一次村民反应非常热烈,把一个个关系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抛出来了:“我买了个媳妇,花了3000元钱,结果媳妇跑了,这钱我怎么拿回来?”“我儿子不管我了,我怎么办?”针对具体问题,唐永新一一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村民听得津津有味(http://rmfyb.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97244A>)。
就农民这两个问题,我想还真不好解答。
先捡简单一点的说。赡养问题相对容易一些。如果是我解答,当然可以通过调解、诉讼方式解决,这都不难,关键是如果该老人的儿子生活特别困难怎么办?如我在农村法庭工作时常遇到这种情况,儿子家或遭天灾或遇到人祸,自己都吃不饱受社会救济,他拿什么来养父母?当然这只是个别情况。
再说第一个问题。花钱买媳妇,钱花人跑这种事在农村不少见。怎么办?媳妇跑了,告她无门;有的好一点有介绍人,找人家去,人家说我只是个媒人,中间赚个跑腿钱。你告他,也不一定胜诉,因为买媳妇这东西违犯国家**,估计会给个驳回诉讼请求,不但胜不了还搭上诉讼费a>。就是以后抓住了放飞鸽的人贩子,也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估计这3000元钱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讨回来的可能性不大(有些是抓住人后自己逼人贩子往外吐钱,这是私力救济,合法性值得怀疑)。
我在农村工作时,也常有人向我请教这类问题,我只能告诉他们自认倒霉罢了,有些人还因为买卖婚姻搭上性命呢!我只能安慰他们,尽管他们不一定满意(钱没拿回来,一般都是上万元),但他们觉得心里有些明白,因为这事违法!
我不知道这个唐法官是怎样解答的?希望讨教,省我以后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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