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pmlpg 发表于 2009-4-8 13:23:30

19岁,他抽着烟杀人强奸

  案 发


  5月18日早上,常熟市某镇一户农村住宅。


  刘欣欣夜班回家,像往常一样略带疲惫地敲了敲门,然而没有回应。她用钥匙打开房门,一眼就看见床上红色的被子特别凌乱地盖着什么,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刘欣欣吸了一口气,轻轻地走到床前,掀开被子的一角,吓得她“哇”地哭了起来。床上,她的同事、舍友吴想双目紧闭,面部表情痛苦,脸上泛着青灰色,半张的嘴里不知塞着什么东西。她双手被反绑,下身赤裸、上身衣服褪至脖子下面,脖子上勒着一条毛巾,一根筷子穿过毛巾,插在她的脖子上。“死人了!”刘欣欣跌跌撞撞地奔到楼下。


  警方迅速赶到,周围的群众也纷纷围拢过来。这是一幢在江南农村很普通的民宅,三层的房子、铝合金的窗户,刘欣欣和吴想两个人合租三楼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刘欣欣说,吴想和自己一起在当地一家工厂打工,人挺聪明随和,好像连男朋友都没有,更不用说有仇人。


  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常熟市检察院也提前介入了这起刑事案件。现场有翻动过的痕迹,似乎凶手找过什么东西。经调查,受害人的手机和小灵通不见了,还损失了少量现金。然而现场几乎没有留下有价值的指纹。如果凶手是为劫财,为什么会选择在一个那么普通的人家作案?案发地点在三楼,门是关好的,没有任何撬动过的痕迹,窗户半开着,如果凶手是从下面爬上来,为什么没有在二楼窗台上留下痕迹?死者的姿势表明曾经受到过性侵害,为什么凶手对此不加掩饰?凶手只是为了宣泄,还是为了迷惑侦查人员?检察官和侦查人员经过细致的分析后认为,凶手很可能是从三楼窗户外侧的厨房进来,果真如此,那么,他应该对这户人家比较熟悉。或许,凶手就在附近。该案被警方称为5·18案件,现场的进一步取证工作和对附近住宅大规模的排查行动随即展开。


  落 网


  警方动用大量警力对附近民居展开地毯式排查,附近基本都是三层住宅,有的租住着几十个打工者,要在这些人中找到犯罪嫌疑人,难度确实不小。排查工作艰苦推进着,这天,民警在排查中,得知附近一个姓向的安徽籍打工者在案发后三天,也就是5月21日突然离开常熟。经调查,向某今年3月和女朋友至常熟后,基本处于无业状态,全靠女朋友每月一千多的收入生活。他的女朋友对警方称向某到上海打工去了,但不知道他的具体位置。向某的女朋友在常熟,他为何要到上海找工作,而且是在案发后不久?向某的行踪十分可疑。经过进一步侦查,办案人员认为向某所带现金不多,如果不能迅速在上海立足,有可能回到安徽老家躲避。5月25日,警方突袭安徽向某一亲戚家,果然将其抓获。向某被抓获后,对自己整个作案过程供认不讳,并带警方指认了案发和丢弃作案工具的现场。6月6日,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宣布逮捕嫌疑人向某。


  血 案


  向某交代,由于租住在案发现场附近,他知道这一户人家的三楼住的是两个打工的女孩,这两个女孩每月15日领工资。于是,他想到偷她们工资。


  5月18日凌晨1点,他翻窗进入被害人房间,在盗窃过程中将吴想惊醒。他用右手压住吴想双手,左手捂住对方的嘴,轻声说:“不要叫,我不会伤害你。”吴想十分害怕,向他哀求说:“这里的东西你拿走,我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向某没有说话,从床上抓起一条内裤塞进吴想嘴里,又将她双手反绑。经过一番摸索后,他在房间里找到300余元钱和1部手机、1部小灵通。然后,向某抽了一根烟,看到吴想正看着他,他想:“说不定以后她能认出自己,干脆杀掉她算了。”于是,他用毛巾猛勒吴想脖子,一次没勒死,他又勒了一次,两次还不行,他又勒了第三次,这次,为了置吴想于死地,他拿起一根筷子,猛力戳在吴想的脖子上。10多分钟后,他以为吴想死了,放开后却发现吴想居然还有一丝气息,于是,他第四次用毛巾勒,直到吴想完全没有了气息。


  向某这样向检察官交代:“我坐在一边,又抽了一根烟,看到她衣衫单薄,想到这人我杀都杀了,还怕什么?就褪下她的短裤,强奸她。我也不知道那时候她有没有死。”当时,那根筷子,仍然插在受害人脖子上。之后,他抽了第三根烟。然后,他收拾好劫得的财物,处理了一下自己留下的痕迹,又在房间内找到三串钥匙,耐心地试出开房门的那把,并用钥匙将房门悄无声息地锁好,回到自己的住处睡觉。


  如果不是戴着脚镣走进提讯室,很难相信这起血腥的案件,是由这名眉清目秀、说话还略带稚气的小青年一手造成。就在案发前几天,犯罪嫌疑人向某刚刚度过自己19岁生日。


  向某是独生子,父母都在上海打工。2003年中技还没毕业,他就和同学a>一起,被昆山某外资企业直接招收。“收入很好,到2004年12月,每月有1800元。”向某说。然而,当他得知自己将被调到另外一个车间时,他离开了那家厂,回到老家。“那个车间加工的是特殊材料,有毒。”2005年3月,他经同学a>介绍到常熟打工,可是没几天就因和科长闹矛盾而辞职。期间,他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


  一起入室盗窃案,转化成了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在整个行凶过程中不紧张、不恐惧,而且强奸被害人后,竟然还察看其是否为处女。何以如此冷静?自大和无知是一个原因,对他人痛苦的麻木,对他人生命和尊严的漠视,恐怕是更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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