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包 发表于 2009-4-8 13:23:37

法官职业不能和贫穷划等号

??? 据2006年6月17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报道,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孙先林有权而不以权谋私,在妻子下岗、惟一的儿子大学毕业后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对党忠心耿耿,对群众鞠躬尽瘁,对工作一丝不苟。
  无独有偶,该报6月29日三版报道,走进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法院法官赖盈源家中,一个法官清贫得不能再清贫的家境扑进人们的眼帘:客厅里,只有四张还是1999年在潭下法庭购置的藤椅;通信发达的今天,连电话也未安装;一台只能接收3个频道的电视;家中最值钱的家具,就是那朴实的衣橱,这还是妻子胡群芳当初嫁来时的嫁妆!就连那饭桌,也是娘家送的……赖盈源每个月的收入还不到900元,妻子无业待岗;母亲于2003年诊断出直肠癌,治疗至去年9月去世;家里一对孪生的儿子,正在念小学一年级;前两年按揭买来的房子,到现在还有一大笔“首期费”、“装修费”债务。妻子胡群芳虽说掌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实际却是每个月都在盘算着怎么替家里精打细算:房子月供600多元;家里每个月的买菜钱,加上孩子日常的开支最多可支出100多元;水电费每个月必须控制在20元以内……这样算下来,每个月的支出能平衡就不错了,而一旦小孩有些意外病痛,当月便肯定入不敷出。为减轻家庭经济压力,赖盈源甚至坚持每天走路上、下班。
  呜呼,这就是当下法官的清贫生活。我为有这样艰苦环境下忘我工作的同事而感到自豪,我也为这样优秀的同事过着这样清贫的生活而悲伤。
  我们承认法官是个体面的工作,但法官的收入水平不高也是有目共睹的。当然我们不能要求法官是富翁,但我们同样也不能让法官这样清贫,以至于没有尊严地活着。
  我们知道,做法官必须要通过严格的司法考试a>,这个号称天下第一考的东西确实提高了法官的入门门槛和初任者素质,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法官社会地位低,贡献与回报不对称,而职业风险又大,使许多人望而却步。看看现实的情况吧,不少地方司法机关专业人才a>正在流失,令人忧心忡忡。司法机关内的一些人一旦通过司法考试a>,如同获得了进入高收入阶层的通行证,迫不及待地就与法官、检察官队伍“拜拜”;司法机关外的人员通过司法考试a>后,看得上法官、检察官职业的少得可怜,而对律师a>职业却趋之若鹜。这种状况引起许多有识之士惊呼:司法人才a>断档,后继乏人。这在我们所效仿进行统一司法考试a>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日本等发达国家,是不可想象的。司法职业的“磁力”如此之差,可能使经过职前培训的人才a>根本就不打算干这个行当,会使这一制度陷入何等尴尬的境地?
  我们承认徒高薪不足以养廉,但没有高薪更是绝对不能养廉的,如果都要求向这两个法官一样清贫,我们的司法还有前途吗?
  肖扬院长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讲话中已经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落实《公务员法a>》、《法官法》关于法官职业保障的有关规定,推动适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任用、晋升、奖励、抚恤、医疗保障和工资、福利、津贴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积极与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逐步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依法落实审判津贴。中央财政设立的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专款,要专项用于因公殉职的法官家属的生活补助。要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适当提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干部职级比例。
  这就是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
  要尊其荣誉、隆其地位、增其薪资,使之成为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最有吸引力的职业,唯此,这个职业才会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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