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康乃馨 发表于 2008-1-30 02:03:43

让法官下跪折射出法官被当事人的误解之苦

  7月10日,顺义法院依法对原北京凯隆达客运公司女董事长刘文艳判处8年徒刑。其他13人分别被以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和妨碍公务罪被判处10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上被告人在刘文艳带领下,曾经冲进法院,点名找院长,在法院内追打法官,令法官下跪,还制造自己被打场面,录像后报警。此篇报道道出了很多法官遭遇的尴尬,非常符合实际。其实,案件当事人的误解不仅让法院的司法权威受到了损害,也让法官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尽管让法官下跪事件得到了依法处理,相关人员得到了法律惩处,但这一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还值得深思。在各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拦着法官气势汹汹吵闹的现象很普遍。一些案件从法律程序上尽管很严谨,但是由于当事人没有达到自己的诉讼预期,就迁怒于法官。还有的坚持到各级信访部门上访,指望党政领导通过过问案件,给自己讨回“公道”。更有甚者,不顾法律规定,强行要求法官答应变更生效的法律文书。即使一些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有的当事人也会以当时受到了欺骗、蒙蔽或者威胁,来对调解结果发泄不满。一些当事人经过法官的耐心解释,消除了误解;但还有一些当事人坚持自己的观点,甚至扬言要对法官及其家属进行人身攻击。一位法官曾苦笑着对笔者说:“有些当事人把人搞得心神不宁。俺要不是法官,早跟那些不讲理的当事人拼命了。”可见,当事人对法官的误解,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法官的身心健康,应该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

  消除当事人对法官的误解,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首要的是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法院也要加大诉讼引导力度,让更多的当事人懂得法院办案的程序和规定,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其次,各个方面也要善待当事人对法官的不满情绪,不能看到当事人有意见就武断法官办案一定有问题,要区分开真正有冤屈的与无理取闹的,即使真正有冤屈的,也要看是不是因为法官办案不当造成了冤屈。最后,也要增强对法官办案的信任程度,这一方面要靠法官秉公办案、提高办案水平,另一方面也要靠社会各界对法官办案的尊重。唯如此,才能减少当事人对法官的“死缠滥打”,防止出现让法官下跪之类的恶劣时间,让法官更加超脱地办理案件,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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