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3-12-4 10:57:34

《法眼观影》课程将停开

昨日接到社科部电话,说学校要进行公选课方面的改革,停开公选课大概有20门左右,法眼观影正在其列。正在开车,无暇多说,“好”了一声,便挂了电话。

事后转念,有些茫然和失落。

从个人角度来说,每次匆匆吃点晚饭便抛下孩子不管,赶紧融入晚高峰的繁忙车流生怕上课迟到的体验,是很不舒服的。不上这晚课,是内心早就希望的。但,开了课,想普及一点法律的理念,尤其是偶尔还有志言的鼓励“我们不是要讲解法律,我们是要宣传”不时入耳,迟迟未能下定决心。

但,学校说改革,便无需再上了。这对我等而言,是遂了心愿,还是陷入尴尬?

晚课,交通不便,不算加班,无暇顾家,我不知道有哪个老师是愿意上的。但我的坚持,理由应该明了,无需多说。但校方的“改革”,从何而来?标准何在?

每开一门新的公选课,都需要教师事先准备,筹划清楚,在没有教材、少有参考借鉴的情况下多付辛苦。若不被批准开设,这般劳动得不到丝毫承认;若可以开设,通常又是晚课或周末,无加班费无津贴无补助,期末成绩评定动辄二三百人,似乎也与评定一个自然班在待遇上毫无差别,得到的承认无外乎便是有限的课时而已。此番又赶上“改革”而不再开设,我等心将何往?

近日有报道说上海某大学开设了爱情与婚姻课程,其实据我所知这早已不是“新闻”了。这样的课,是否也可能被“改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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