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8-5-19 08:48:48

都江堰三名领导干部抗灾不力被免职 两人为局级

<P>本报讯&nbsp;(记者刘海健、刘艺明、吴波&nbsp;通讯员王富祥)昨日,都江堰市纪委向媒体通报该市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名领导干部抗灾不力给予撤职处分的通报:原市民政局的党组成员、副局长肖蓉、原市档案局正局级调研员李蜀予以免职、蒲阳镇原团结村支部书记刘定双同志就地免职。</P>
<P><STRONG>有两名为局级干部</STRONG>&nbsp;</P>
<P>  通报称,原都江堰市民政局的党组成员、副局长肖蓉,在灾情统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不及时、不科学统计,导致统计错误,负有领导责任,予以免职。</P>
<P>  5月12日,该市发生灾情后,原市档案局正局级调研员李蜀同志一直未到单位报到,5月15日9时30分市档案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其速到单位参加抗震救灾,直到5月17日16时李蜀本人仍未到单位报到,其行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予以免职。</P>
<P><STRONG>  不救灾却开店经营</STRONG></P>
<P>  原团结村支部书记刘定双同志在5.12抗震救灾工作中,反应迟缓,不及时积极履行职责,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工作不力,没有深入到农户中关心群众,却仍然经营自己的副食店,在群众中带来极坏影响,予以免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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