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的主观方面的一点疑问
关于过失犯罪,“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量刑上有区别吗?如果没有,我们为什么要把二者区分开来? 试着回答下吧,刑法学的不太认真。先得说下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的区别:
1.对危害结果的遇见,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危害结果,过于自信则已经遇见或部分遇见危害结果
2.主观意志上,疏忽大意相对于过于自信更加排斥危害结果;而过于自信清新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尽管对危害结果都持排斥态度,但相对疏忽大意而言过于自信排斥程度较轻。
从这两点区别应该可以看出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二者犯罪心理态度不完全相同。具体量刑时有没有法条的明文规定我不了解....但是,量刑原则中有“量刑必须以案件事实为根据”这一条,而疏忽大意抑或过于自信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过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程度,即在同样的前提下,疏忽大意的危害性相对于过于自信较轻微,二者主观态度的细微差别当然也就影响到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从而影响量刑了。而且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角度来说,这两种情节给法官的印象不同也会间接影响到量刑。
呵呵,举个极端的例子,同样是客车载着乘客坠河死亡的危害结果,假如法官可以判5年也可以判3年,但是因为司机自信自己可以开着客车飞过黄河和司机不知道黄河在前面横着而掉下去,如果你是法官会怎么判呢?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如有谬误还请指正。
例子真强大,哈哈哈哈 二楼有一处笔误,“清新”应为轻信。
二楼举例有意思。但依举例中的表达,似乎“自信飞过河”的主观过错要大于“疏忽忘黄河”的过错? 本帖最后由 孙铎 于 2011-3-30 19:06 编辑
回复 十里青山 的帖子
1.错字在检查时已发现,但改正后提交时网页出现问题,本来以为整个楼层会被吃掉,能发出来已经很意外。
2.这个例子的条件是前提一致,例子上面所陈述的个人观点也是以“同样的前提下”为支撑,如果脱离前提单独谈论过于自信和主观过错哪一个过错程度更深,我个人觉得没有可比性,或者说这样的比较过于片面。比如过于自信造成轻伤害和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死亡,这时不能简单的凭借主观态度如何来作为唯一的、抑或是主要的量刑考虑,当然要考虑其他因素,但同时也不能因前提条件不同而在量刑时不考虑这些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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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问下,老师可不可以把上传图片的权限解开呢?
就你的例子发问,问的就是一致的前提下的问题。
是本地图片的上传还是网络图片的上传?文字比图片更重要,当初便未对图片特别注意。在发帖的高级模式里,不能上传图片吗? 孙铎同学说的很透彻,不过我想,因疏忽大意者对危害结果根本无预见,故谈不到“相对于过于自信更加排斥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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