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man131 发表于 2008-12-28 15:54:51

广东未成年人罪犯五年增一倍 主要是侵财型犯罪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会议获悉,2003年至2007年,广东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9468人,约占判决刑事罪犯总数的10%;2003年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为5134人,2007年为9941人,年均增加17.96%,犯罪人数五年间几乎翻了一番。

    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莫君早介绍,广东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
罪类型主要是抢劫、盗窃和抢夺等侵犯财产型犯罪,三类犯罪人数相加占五年来判处未成年罪犯总数的81%。

    研究还发现,广东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中,有51.8%是外省人。而48.2%的本省未成年罪犯中,还有相当多是省内流动未成年人。


    “大部分未成年罪犯属初犯、偶犯,且悔罪表现较好。”莫君早建议,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分别关押、分案起诉、分案审理、分开矫治。(记者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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