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you 发表于 2007-9-9 13:59:48

请问刘老师

比较法学的学科属性应当属于理论法学吧?
"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恶法亦法"分别属于哪种法学分析方法?
我对于“实证分析方法" 不太理解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7-9-9 17:59:05

①比较法学属于理论法学;
②两句引文:
其一,是在强调法律对于权利的意义,兼有归纳、价值分析两种方法的特点;
其二,是在强调法律作为体现国家意志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效力,主要是在归纳法律的强制力的特点,应该主要属于归纳方法。对“恶法”的判断虽然包含价值分析,但不在主要意思之内。
③实证分析,是强调通过实例来探究事物背后的规律,通过个案研究法律的规则、效力、原理等等。平时课堂上的案例分析可能会经常被当作是实证分析的适例,但其实不然。这种案例分析是解释法学教学过程中的举例,是演绎推理的适用;典型的作为实证分析的例子,我个人推荐你看苏力关于秋菊打官司的文章以及《送法下乡》里面对于一些个案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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