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nYVhPnN 发表于 2009-2-5 19:59:20

每周法治热点(2003年8月18日-8月24日)第四期

  每周法治热点a>,记录今天的中国法治史。每周法治热点a>由东方法眼原创首发。

  婚姻登记条例
  本周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在许多方面体现了尊重公民个人权利的人文关怀精神,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取消婚前体检的强制性规定,申请结婚只需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和身份证,无需单位介绍信。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签署一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登记当场办妥,不再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且离婚也不再需要单位介绍信。

  修订罪名
  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a>》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公布7项新确立的罪名。包括走私废物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 同时取消刑法原来的“走私固体废物罪”“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3项罪名。

  司考报名统计
  据中国普法网本周报道,2003年司法考试a>报名工作已于7月31日结束。今年报名人员总数为197000多人,其中广东、北京、河南、山东、江苏、湖北6省市报名人数超过万人,与第一届36万人报名相比,今年报名人数明显减少。报名人员平均年龄为28岁,35岁以下约占88%。其中,女性70000多人,占35.52%。今年报名的特点主要有:一是学历层次明显高于去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占报名总数的88.82%。二是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人员仍占较高比例。法律专科、法律本科、法律双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约占报名总数的74%。三是已有法律职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增多。在法院、检察、律师a>、公证等行业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人员约占34%。四是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比例增大,分别占10%和6%以上。

  器官捐献条例
  8月2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这是国内首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地方性法规,共五章35条条款,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对倒卖人体器官的,并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的罚款;对购买人体器官的,处以售价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授权深圳市红十字会按患者申请登记时间的先后确定接受移植的顺序,确保享有平等获得人体器官移植的权利。实行人体器官捐献自愿、无偿的原则,鼓励个人身后捐献人体器官。

  司法为民
  最高人民法院24日提出,司法为民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宗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司法为民是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实现的,必须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从11个方面下功夫,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最高法院近期将陆续建立和完善信访申诉、司法救助等10项制度,重点施行和制定“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10件司法解释。同时,还将推行清理积案统一行动等22项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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