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wssuk 发表于 2009-2-6 17:01:05

每周法治热点(2004年4月12日-4月18日)第三十八期

  每周法治热点a>,记录今天的中国法治史。每周法治热点a>由东方法眼原创首发。

  南德集团及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裁判正确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11003A>
  一些报刊和网站近日发表文章,认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南德集团信用证垫款、担保纠纷民事案件进行再审,可能改变刑事判决的认定事实,使牟其中“劫后重生”;也有文章称“牟其中案将在湖北高院再审民事部分,如果出现新的与此前存在重大冲突的证据,也有可能牵涉到牟其中案的刑事部分”。4月12日,湖北高院新闻发言人就此指出,这些炒作毫无事实根据。该民事案件的再审,将以生效刑事裁判为依据,该民事案件的再审不可能影响刑事裁判的既判力。

  山西考生状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审宣判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11724A>
  4月15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驳回山西考生王贞兰、常浩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行政处罚案的诉讼请求。这是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个月连续被考生告上法庭后的首次宣判,原告方对判决不服并当庭提起上诉。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原告报考时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经当庭质证,可以认定原告在考试终了时仍然继续答题,存在考试违纪的事实。被告的处罚决定虽然在立案形式上存在不足,但考虑到考试现场不可重复的特殊性,以及通过庭审证明原告的违纪事实。鉴于以上调查,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由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a>用。

  《中国司法改革a>与人权》文章发表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11564A>
  《人权》杂志在2004年第一期刊发了钟师楷的文章《中国司法改革a>与人权》,司法改革a>与人权的进步表现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推进司法改革a>和人权保护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制保障。规范刑事和行政强制措施,预防、减少侵犯人权的行为。进一步完善诉讼程序,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司法。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保障当事人在获得律师a>帮助的权利。建立特殊人群的人权司法保护制度,改革监狱体制和刑罚执行方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中美两国联手缉捕犯罪嫌疑人余振东
  http://www.jcrb.com/zyw/n213/ca232170.htmA>
  美国联邦执法机关执法人员4月16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与我国警方办理了案犯移交手续,将从中国外逃至美国的犯罪嫌疑人余振东移交给我国警方。余振东原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1993年至2001年间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作案后潜逃美国。2001年10月,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余振东立案侦查。同年11月5日,根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中方要求美方就此案向我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经中美两国执法机关密切合作,2001年12月,美方没收了余振东转往美国的部分赃款,并于2002年12月将余振东拘押。2003年9月,美方将所没收的赃款全部返还中方。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2003年12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开放签署后,各国开始加强合作,联手预防和打击腐败这一国际公害。

  全国最大淫秽出版物案在广州开庭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11061A>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4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贩卖淫秽VCD光碟案件,涉案人员16人,涉案光盘达千万张之巨。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松波、李光城、姜宗旺、陈学良、王姝、马学鹏、陈洪钦、马禅贞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经营罪,指控被告人魏炳君、萧芝创、吴育森、刘德坚、陈苏海、潘勇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陈松奎犯窝藏罪。本案在开庭审理后将另行择日宣判。

  医学博士后组织偷渡被判刑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11612A>
  现年60岁的医学博士后李钟洵,旅居法国。2000年开始转变“身份”,出马担纲“大蛇头”。经过5次大规模组织策划,他和同伙共组织541名温州人偷渡,其中294人已成功出境并滞留国外。该团伙收取到的偷渡费用高达600余万法郎和3000余万元人民币。2004年4月12日,被告人李钟洵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乙肝歧视第一案被告芜湖市人事局提出上诉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4-04/18/content_1425568.htmA>
  4月16日,我国“乙肝歧视第一案”被告芜湖市人事局正式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乙肝歧视案将进入二审。芜湖市人事局在上诉状中明确表示不能接受一审判决书中“确认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作出取消张先著进入考试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判决结果。人事局认为自身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充分,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芜湖市人事局同时认为,其委托解放军第八六医院体检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委托关系。同时法院不能以司法判断代替专业鉴定。张先著表示,新芜区法院一审判决下来以后,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特殊群体已经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重视,他不再上诉。对于芜湖市人事局的上诉,将在近期递交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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