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飞 发表于 2009-2-7 17:11:49

当个法官的确不容易

  读罢倪寿明先生的《当个法官不容易啊》(载于2003年3月5日,《人民法院报》第四版、人民法院网法制时评栏目)一文,感触颇深。倪先生在文中列举了当法官有四难,一难是案件太多,审判任务太重;二难是责任太大,要求太高;三难是法官始终处在解决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难题的“风口浪尖”上;四难是法官始终处在一个难以两全的尴尬境地。
  我觉得这四难并不算难。案件多审判任务重算什么难,惩罚犯罪,定分止争,只要社会稳定,人民幸福,再苦再累,心里也是甜的。责任大要求高算什么难,白天析疑断狱,晚上挑灯夜读,只要权利得到维护,正义得到申张,无怨无悔。法官始终处在“风口浪尖”上算什么难,法官的职责就是处理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难题,只要矛盾被钝化,纠纷被化解,付出是值得的。处在难以两全的尴尬境地算什么难,败诉了不满意,挨骂是常有的事(笔者读过《有感于骂法官》、《同感于骂法官》,二文均载于《人民法院报》),反正骂也不疼也不痒,或者就当没听见(笔者就曾被无理的人骂过,当时就持这种态度)。
  法庭上飘着药香,法官兜里揣着胶囊,是常有的事儿。许多优秀的法官英年早逝,张晓东、周忠、樊春林、罗学文等。他们或在执法过程中被抗法者所害,或因积劳成疾倒在了岗位上。他们难不难,的确非常难,但他们为了人民利益而死,死得其所,死得光荣,人民会记住他们,所以还不算真正的难。
  法官的职业权和人身自由权得不到保障才是真正的难处。中国的法官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官,他们的法官终身制、法官贵族化待遇,其只忠实于法律,职业权和人身自由权受法律特别保护。余向阳先生把中国的法官喻为“刀尖上的舞者”,不但要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有时因办了一个所谓的“错案”就要丢掉饭碗。法官依法公正办案,有的领导认为没有达到他认为的“社会效果”,就说该法官不会办案,马上调离法官岗位,另委“重任”。法官判案不但要查明法律事实,还要查明客观事实,否则就是犯法。四会县法院的莫兆军法官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以查明的法律事实判案的,结果却在冰冷的铁窗中度过了羊年的春节。有许多怕同样的遭遇降临自己身上的同行在为他呼号,可至今也没有莫法官的音讯。
   “法官的权力与尊严来自法律,法官的尊严就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尊严”(引余向阳语),而法官的职业权和人身自由权是实现尊严的最基本的保障。当法官的职业权与人身自由权都不能保证的时候,我们的社会该为我们的法官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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