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qkep 发表于 2009-2-11 10:15:19

博士生与反恐怖法的命运

  美国“9·11”事件之后没过几天,一群穆斯林学生在一位来自沙特阿拉伯的博士生的组织下,于美国爱达荷州首府博伊西市的莫斯科大学城举办了一场烛光守夜晚会,以悼念在恐怖袭击中遇难的人们,并谴责恐怖袭击是对伊斯兰教义的强烈违反。
  这位领头的沙特青年名叫沙米·奥马尔·艾尔侯赛因,今年34岁,是3个孩子的父亲,正在爱达荷州立大学攻读计算机博士学位,他或许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在此后的2003年2月被FBI逮捕,更在拘禁一年后的今天面临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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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从2004年4月14日开始,持续到6月初。在这7周的时间里,每一次开庭,爱达荷联邦地区法庭都是戒备森严,如临大敌。沙米被控的罪名中,包括三项涉及阴谋支持恐怖主义的指控、十一项信用卡和移民欺诈指控,这些指控主要针对他建立网站招募恐怖分子、散布激进性言论、收敛钱财而支持和资助恐怖分子、并且维护那些反对美国的伊斯兰网站。
  政府的这些指控根据,都来源于监控搜集到的沙米平时“学以致用”的网上活动。原来,沙米在学习的同时,身兼数家伊斯兰组织网络部的网管,他的日常工作之一便是帮助维护这些网站的运行安全。检方的证据表明,他所主管的这些网站中,有个别网站含有大量违法内容和不良信息,其中不少是宣扬在以色列和车臣进行自杀性爆炸事件的激进组织的相关内容,他还用一些宗教律令来论证这种打击的正义性,甚至还有向巴基斯坦激进组织哈马斯捐款的邀请函等。
  “9·11”以后,美国政府以保障国土安全和反恐为名进行的最为重要的立法,就是国会于2001年10月24日通过的美国《爱国者法案》。该法主要针对在美国境内发生的(支持)恐怖主义的犯罪行为,法条明确授权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公民进行跟踪和窃听,可以查阅公民的上网记录、私人信件和电子邮件等,以确定其是否支持或参与了恐怖主义活动。该法案自颁布之日起,就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争议,反对者矛头所指,就是其侵犯基本人权的特殊授权,而支持者则将其视为“反恐利器”。
  沙米违反的正是这部法律,根据法律规定,他的所作所为属于支持恐怖组织、并为其提供“专业指导或帮助”的犯罪行为。
  《爱国者法案》颁布后,因反恐怖法的规定而被起诉的已经多达上百人,沙米显然并非第一个,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他是迄今为止受到指控最为严重的一个,且针对的是一名外国留学生。如果指控成立,每项支持恐怖主义指控将获刑十五年,加起来就是四十五年,而每项信用卡欺诈又要获刑二十五年,构成不实陈述的移民欺诈则每项获刑五年,此外,监禁执行完毕后他还将被驱逐出境。如果罪名成立,这么算下来,沙米恐怕活不到被驱逐出境那一天。
  此外,由于该法案效力将在2005年1月1日终止,而布什总统强烈呼吁要对《爱国者法案》进行延期,他一再提醒“华盛顿的一些政客”不要以为针对美国的安全威胁也将在明年到期,从而要求继续抓紧这件反恐武器。沙米可谓“生不逢时”。
  在本案中,外界的报道使沙米呈现出两个截然不同的“面目”:他出身于沙特一个中产阶级家族,父亲曾是沙特的前教育大臣,现退休在家,辩护律师a>把沙米描绘成一个深情顾家的好男人,一个信仰伊斯兰教、同时又热情拥戴西方价值观的有为青年;而国家检察官则称他是一个十分危险的阴谋者,正在用他的计算机技能从事恐怖主义活动。
  主张民权的自由派人士评论指出,本案对美国而言将会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考验。总体上看,案件的判决将要验证美国在反恐时期网络能够“自由”到什么程度。
  沙米的首席律师a>,是大名鼎鼎的戴维·奈文。这位律师a>曾以1993年为凯文·哈里斯的刑事辩护而闻名全美。哈里斯案是上世纪九十年代轰动美国的大案之一。1992年8月21日,爱达荷州的宝石山谷,哈里斯在同伴兰德尔·威弗家中闲住时,与前来抓捕威弗的政府执法官僵持和对峙。在双方的枪战中,威弗的妻子和14岁的儿子被执法官射杀,而哈里斯他们也在反击中打死了一名执法官,并重伤一人。在之后近4年的漫长诉讼中,面对政府一方的多项指控,奈文律师a>成功地为哈里斯作了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并为威弗家族赢得了政府300多万美元的赔偿。
  今天,奈文律师a>面对的仍是这个强大的政府,案件性质其实也与十多年前的那宗血案没有本质区别——同样是自由权利受到威胁,流血与不流血只是形式问题。
  律师a>们辩护的基本出发点是:沙米本人并不持有那些网站里所散布的极端主义思想,他的角色与一般的网络技术编辑并无什么不同,只是对他人发布的言论进行整理或技术性处理而已,言论的内容是什么他无权过问,这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因此,沙米不应为其他人所书写的“恐怖内容”承担刑事责任。
  乔治城大学法学教授戴维·科尔支持辩方律师a>的观点,他对反恐怖立法中所规定的所谓对恐怖分子进行“专业指导”一直持批评意见。今年初,在评论另一起类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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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时,他曾经打了一个比方来证明该法律的不妥当之处:“行为人如果修理了一台传真机,而传真机如果为恐怖主义者所拥有,那么行为人就具有犯罪倾向”,这显然是很荒唐的。
  在4月19日的庭审中,州联邦法官爱德华·洛奇听取了被告律师a>的意见,裁定检方不得向陪审团展示他们所搜集到的主要证据之一:一个沙米编辑的网页,在该网页上有鼓动自杀性炸弹的内容。法官认为,除非检方证明沙米亲自制作了这个网页或是书写了其中的内容,才可以展示。检方无法举证。在证据问题上辩方初战告捷。
  关于反恐怖法的适用及判例,自然是控辩双方关注的焦点。反对适用的判例有一个,是由洛杉矶联邦地区法官奥德丽·科林斯审理的,她在加州一起涉嫌恐怖主义指控的案件中,裁决在审判中不予适用反恐怖法的部分规定,理由是该法的规定过于宽泛和模糊。当然,科林斯法官并未把她的这一判决扩展到加州之外更广的地域。
  即便如此,这一判决也引起了政府方面的高度重视,虽然无法干预司法,但政府的失望和批评自该案之后不断出现,最后连布什总统本人在4月初发表讲话时,也为他的反恐怖法案辩护,认为它是执法的“重要工具”,并一再强调“《爱国者法案》保卫的是我们的自由,它是依据合众国宪法而产生的”。
  可惜法官们并不把他的这个法律“工具”论当回事,政府无可奈何。随着形势的发展,连政治家们甚至也开始转变态度了。
  按说,爱达荷州历来都是共和党人的天下,几乎不可能有人会提议反对《爱国者法案》,但谁也没料到,该州资深参议员、共和党人拉里·克里格和众议员奥托(也是位共和党人)却正式向国会提出议案,要求修正《爱国者法案》,理由是:它对公民自由构成了威胁。
  政治攻势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声援,加上民间的力量,《爱国者法案》承受的压力已经越来越大,未来“续签”的命运看来确实很悬,沙米的胜算大了起来。
  沙米的导师之一、爱达荷州立大学退休的计算机教授约翰·迪克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将表明政府会用何等大的权力来对付某一个人。”迪克森回忆说,2003年2月沙米被捕后,FBI的探员们找他谈了好几个小时,询问关于沙米的各种情况,“他们确实会吓怕任何人的”。他们不断向他说明沙米来上博士课“只是一个外表,目的是为掩人耳目”。然而,迪克森说:“至今我也没有听到政府能说出哪怕一件事实,可以让我怀疑他的清白。”


  司法部的官员和检方始终拒绝对本案所产生的广泛影响发表评论,只强调案件在审判当中不宜多说。根据法庭档案材料,在诉讼当中,政府指控沙米曾为某些伊斯兰慈善组织汇集钱款,而这些组织与恐怖主义分子有联系;此外,他本人也曾张贴布告,呼吁各个不同派别的阿拉伯人展开护教运动,讨伐异教徒。
  在具体的指控中,检方指责沙米通过电脑网络“提供意见和帮助,提供通讯联络设备,以及财政设备及服务”给激进组织,并借以创建和维护他们的网站,通过网络媒介招募恐怖分子,汇集捐款资助其暴力活动,特别是那些位于巴基斯坦和车臣的组织。当然,他们也承认,沙米的行为主要是网络技术支持,但即使他并不信仰所帮助的那些团体,其行为也类似于向武装匪徒提供枪支一样构成犯罪。
  以上事实多数并不存在争议,沙米的律师a>们把重点放在现实证据上。他们的证据表明,当事人确曾向在美国合法注册的伊斯兰慈善组织捐过款,而他在网站上的工作言论,无论多么“反动”,都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更何况,沙米负责维护的网站上也同时张贴反对护教运动观点的文章。
  政府提出新的观点,认为沙米作为沙特人,并不完全享有美国公民言论方面的宪法权利。他们说,他的行为属于滥用学生身份,为倡导恐怖主义的计算机网络服务。
  这一指控立刻引起外交层面的关注。虽然反恐有国际条约规范,美国确实有本案的管辖权,两国的关系也不至受到个案的太大影响;但律师a>们惟恐事情闹得不大的愿望却由对手的表态实现了——沙米家族不久发表声明:沙特政府愿为本案提供律师a>费用。
  到了这个时候,检察官吉姆·林奎斯特在向陪审团作证时的话仍是老生常谈。他说,沙米在爱达荷大学的朋友们了解的只是他的一个侧面,他们肯定很少注意到这个人“作为极端分子的另一张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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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a>们找来的则是真凭实据。沙米支持的慈善组织之一是北美伊斯兰协会,该协会仍驻在密执安州,其网站仍在正常运转,在其主页上,该组织声明它的宗旨是传播伊斯兰教、从公众中寻求捐款和资助。奈文律师a>当庭指出,该慈善组织从未被政府划入恐怖主义之列。
  检方则提出,密执安的这个组织过去“曾经收集主张向美国发动暴力袭击的材料”——律师a>们对这个无力的“曾经”,连驳都懒得驳了。
  在社团方面,旨在保障个人权利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组织当然也是沙米的支持者。从《爱国者法案》公布之始,该组织就一直没停止在法庭上推翻该法案的努力,所以它也理所当然地想加入爱达荷的这一案件的审理,但被洛奇法官断然拒绝了。
  经过7周的审判,再经陪审团7天的讨论,2004年6月10日,爱达荷州联邦地方法庭判决政府败诉,陪审团对沙米宣告无罪。三项恐怖主义指控全部被免除,三项移民声明信息错误和五项信用卡欺诈因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宣布审判无效。
  对此结果,检察官汤姆·莫斯声明,将用一周时间决定是否重新审理未达成一致的最后这八项指控。
  戴维·奈文律师a>高兴地说:“这表明,在这个国家,宪法第一修正案是重要的、有意义的。”约翰·斯提格是陪审员之一,他说,“政府的指控缺少具体的证据,事实上也没有明确证据证明他是个恐怖分子,一切都是推断而来的。”
  一年的囚禁结束了,沙米·奥马尔·艾尔侯赛因重新感受到了自由的空气,而《爱国者法案》的生死存亡则取决于政客们的博弈。2004年7月8日,美国众议院没能通过由民主党和共和党保守派联合提出的《爱国者法案》修正案,该法案中一些备受争议的条款将可以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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