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123456789 发表于 2009-2-16 19:07:52

浅析移动电话欠费纠纷的成因

  最近几年,移动电话欠费纠纷大量发生,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数量也逐年上升。2002年,笔者所在的五莲县人民法院受理该类案件77件,2003年上升到101件,2004年激增到162件。通过调查和审判实践,笔者归纳移动电话欠费纠纷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移动电话日渐普及,移动电话用户激增,"水涨船高"导致纠纷数量上升。最近几年,一方面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另一方面,激烈的同业竞争迫使移动电话运营商经营理念更新,移动电话逐步从"卖方暴利市场"过渡到"买方微利市场",两方面原因共同作用使得我们国家移动电话用户高速增长,据统计,我国目前的移动电话用户超过两亿户,移动电话用户的数量已经超过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主要的通讯工具。市场如此巨大,用户如此众多,发生纠纷的机率必然随之上升。
  二、移动电话运营市场日渐饱和,移动电话运营商之间的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最近几年,移动电话运营商意识到市场已经基本饱和,要发展新的入网用户只能从竞争对手那里争取,于是纷纷推出层出不穷的促销手段、优惠措施,诱惑之下导致部分用户未办理销号退网手续即仓促转网,后因未缴纳自欠费停机至销号期间三个月的"月租费"导致欠费纠纷的发生。在我院三年来共受理的340件移动电话欠费纠纷案件中,属于此种情况的案件有80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23%。
  三、移动电话用户群良莠不齐,部分用户恶意欠费。属于此种纠纷原因的案件有112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33%。
  四、移动电话入网手续不完备,入网审查不规范。1、移动电话运营商的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比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疏于审查开户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件的真伪,疏于审查身份证件是否与实际开户申请人一致,给部分恶意欠费用户提供了方便,导致欠费纠纷的发生。此种情况的案件有7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2%。2、移动电话运营商给其工作人员分配硬性工作任务,要求其工作人员包销一定数量的"手机卡号",工作人员为完成"放号"任务,未办理任何入网开户手续即在其亲朋好友间将包销的"手机卡号"随意发放,造成欠费纠纷的发生。此种情况的案件有17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5%。3、移动电话运营商为低成本开拓市场、发展入网用户,有偿委托移动电话营销商在销售移动电话时或者单独代为"放号",与用户签订入网协议。移动电话营销商为赚取运营商所谓的"放号费",疏于审查用户提供的身份证件的真伪,疏于审查身份证件是否与实际开户申请人一致,盲目放号导致欠费纠纷的发生。此种情况的案件有13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4%。
  五、移动电话运营商恶意抬高退网门槛,迫使用户不能即时办理退网销号手续,导致用户无奈之下拖欠其所谓的"自欠费停机至销号期间三个月的月租费"。属于此种情况的案件有76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22%。
  六、移动电话运营商"模糊计费",用户对话费数额提出异议时,按照运营商要求,用户只有在先行足额缴纳话费后才给予打印出具"通话清单",因此部分用户拒绝缴费,导致欠费纠纷的产生。属于此种原因的案件有37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11%。
  移动电话欠费纠纷的成因虽然繁多复杂,但要想从根本上防避此类纠纷的发生,笔者认为应当从移动电话运营商规范业务行为入手,防患于未然;从移动电话运营商更新经营理念、提高服务质量着手,让用户缴费交得方便、缴费交得情愿。只有这样,才能遏制移动电话欠费纠纷上升的势头,保证移动电话运营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切实维护移动电话运营商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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