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SQRoVZ 发表于 2009-2-16 19:07:55

“靓号”背后的愚昧和商机

  日前,笔者从报上看到一条消息,大意是某移动公司为资助贫困大学生,特将136×××88888、136×××89999和136×××86666等三个手机“靓号”进行义卖,最后尾数为9999和6666的两个“靓号”都以4201元的价钱拍出,尾数8888的“靓号”经过多次富有戏剧性的角逐,价格一路飙升,最终以11401元卖出。这次义卖“靓号”活动共筹集到19803元,把该公司举办的“创建公平的信息社会,畅享移动新生活”电信日系列庆祝活动推向高潮。
  说实话,笔者认为这条消息的亮点不在资助贫困大学生上(因为这已经不是新鲜话题了),而是在国人对“靓号”的追逐和移动公司对“靓号”的待价而沽上。
  众所周知,国人对数字的迷信是非常强烈的。在某些人的眼里,“8”就是“发”,“9”就是“久”,“4”就是“死”,“7”就是“气”。因此,尾数为“8”的电话号码,不仅为商人所追逐,而且受公务人员和平民百姓所青睐,尾数为“6”、“9”的号码虽差强人意,没有“8”时也不失为较好的选择,导致尾数为“4”、“7”的电话号码一度无人问津。为此,电信部门不得不用取消尾数为“4”、“7”的电话号码的初装费来推销这些号码。
  但对利润至上的电信运营商来说,放弃哪怕一分钱的收入都不是他们心甘情愿的。既然“4”、“7”不吃香,吃香的“8”、“9”、“6”就必然奇货可居了,隐藏在这背后的商机岂可放过?使用电话的人都知道,如果你与电信部门的人不认识,在初装电话或手机入户时,业务员给你选择的号码往往都是尾数为“4”、“7”的号码,尾数为“9”、“6”的号码很少,尾数为“8”的号码是几乎看不到的。尾数为“8”的号码哪儿去了呢?被电信部门待价而沽了。电信部门就是就是利用国人对数字的迷信心理,从中捞上一把。这次“义卖”就颇能让人联想,既然可以公开“卖”,暗地里又岂能不“卖”?
  暗地里的“卖”自然已不是什么秘密。 当然,这里的“卖”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卖”,即不仅仅是将“靓号”换为钞票。“靓号”的“卖”里包含着很多学问,自有其潜规则。比如说“卖”给当官的,那是不收钱的,因为“靓号”的等价物是“权力”。比如说“卖”给熟人,也是不收钱的,因为“靓号”的等价物是“人情”。“卖”给其他人时,等价物就是钞票了。笔者虽不是商人,也不是当官的,却也有追逐“靓号”的雅兴。不久前,笔者在向某通讯公司购买一款返还话费的手机时,请求在该公司供职的一位朋友帮忙弄个“靓号”,并提出以尾数为两个“8”者为首选,朋友当晚电告已从微机上调到后四位数为“5988”的号码,并无人使用,约定第二天一大早就给笔者开通。但第二天朋友却告知说,该号码已被邻县高就于某实权单位的客户“预订”。最后,朋友无奈地给笔者弄了尾数为一个“8”的号码,还被告知需多预交300元电话费,否则就不予开通。最后还是看在朋友的面上,才将这个“靓号”(或许只有一个“8”的算不上“靓号”吧!)“免费”给了笔者。
  由于国人对数字的迷信引来了对“靓号”的追逐,由国人对“靓号”的追逐又促使电信运营商将“靓号”待价而沽。于是一些本来普普通通的数字变得神秘起来,最终变得身价百倍,成为有钱人或当官者才能享受的“财富”,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种正常现象,它不仅剥夺了国人对电话号码这种社会资源的平等使用权,更助长了不正常的社会风气,与“创建公平的信息社会,畅享移动新生活”的主旨背道而驰。
  笔者呼唤一直难产的《电信法》早日出台对此进行规范,让本来很普通的电话号码返璞归真,让普通民众也能拥有使用“靓号”的机会。与此同时,迷信的国人(包括笔者)也应认真反思,不要用我们的愚昧给利润至上的电信部门提供更多的“商机”,因为他们的钱已经多得不能再多了。


  (作者单位: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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