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hcm 发表于 2009-2-23 21:06:20

“威猫”老鼠面前“打盹”

  猫抓老鼠,人所共知,但市民孙先生最近买回去一只“猫”,却效果不佳,这就是“威猫”。
  “威猫”是什么?如果你很留心最近的报纸广告,就会看到整版的“威猫”广告,会对这个被称之为“驱鼠器”的东西留下印象。当然,你看这些广告时,也许会觉得“威猫”的效用近乎离奇——使蟑螂“打瞌睡”,让老鼠“变痴呆”!
          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说“威猫”就不能不说“威猫”的广告,正是这些广告让人们注意到“威猫”。我们将“威猫”的广告摘录如下:
  内容一:使蟑螂“打瞌睡”,让老鼠“变痴呆”,一款叫“威猫”的电子驱蟑赶鼠器的“玩意儿”最近风靡江苏。
  使用3天后,发现家里蟑螂、德国小蠊四处乱窜,开始骚动不安,大受刺激,准备逃离;过了5天,房间内1/3的蟑螂、老鼠、德国小蠊消失;两周之后,偶尔才看到一只,蟑螂、老鼠、德国小蠊被刺激得纷纷逃离威猫作用区域;过了三周,家中几乎不再发现蟑螂、老鼠、德国小蠊的踪迹。
  内容二:据该公司负责人李先生介绍,“威猫”电子驱蟑、驱鼠器一在江苏上市即受到市场的热捧……客户反应效果确实很好。
  内容三:李先生也表示,“威猫”系列产品一定能够经受消费者的“苛刻”考验,而这信心是建立在产品性能基础上的。
  内容四:据介绍,“威猫”系列产品由崔洪飞教授在美国ARCHEL博士的指导下,潜心研究十年最终研制而成,并一举获六项专利,居国际领先水平……“威猫”系列产品安全环保……电磁波对人如手电筒照在人身上,没有任何危险。
  看了这样的广告你是否动心了呢?市民孙先生看了这个广告后,决定买一个“威猫电子驱鼠器”。孙先生有一个朋友在经营一家小酒店,经常听这位朋友抱怨酒店里老鼠多,孙先生想买一个“威猫电子驱鼠器”送给他试试,看看这种新产品的效果怎么样。在购买前,孙先生特地咨询了“威猫驱鼠器”作用的范围,得知有效范围在100平方米左右,孙先生才放心地买了这个产品。
  11月7日晚,孙先生将“威猫电子驱鼠器”送到朋友酒店后,一直很关心这个产品的效用,掐指算来,这个“威猫”已经使用了快两周了,有没有达到广告上所说的效果呢?孙先生致电给朋友,但令孙先生失望的是,这个“威猫”实在不够威猛。酒店里并没有像广告中所说的那样,“使用5天后,房间内1/3的老鼠消失;两周之后,偶尔才看到一只老鼠,老鼠被刺激得纷纷逃离威猫作用区域”。酒店里的员工普遍反映,使用的过程中,没有发现老鼠有什么异常,“原来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孙先生不禁感到疑惑——广告中不是说“客户反应效果确实很好”吗?为什么自己买的这一台没见效果?难道是产品的广告夸大宣传,公然与《广告法》相悖?
          电磁波没有任何危险?
  孙先生对“电磁波对人如手电筒照在人身上,没有任何危险”一说也感到疑问,如果电磁波对人体果真没有任何危险,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制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来保护可能受到电磁波辐射的人?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电磁波对人体有五大影响:1.电磁波是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突变的主要诱因;2.电磁波对人体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造成直接伤害;3.电磁波是造成流产、不育、畸胎等病变的诱发因素;4.过量的电磁波辐射直接影响大脑组织发育、骨髓发育、视力下降;肝病,造血功能下降,严重者可导致视网膜脱落;5.电磁波辐射可使男性性功能下降,女性内分泌紊乱,月经失调。
  尽管产品说明书称,“该产品所产生的电磁波只有几个赫兹的频率”,但广告称之为“如手电筒照在人身上,没有任何危险”显然是欠妥。
          最终经销商到底是谁?
  尽管广告称,“威猫”原价每只298元,特惠为现价198元,而且,广告称,享受“厂商联合让利百元,11月1日至6日全城限量特惠”活动特惠对象,仅限一些门店每日的前20名顾客。但11月7日,孙先生致电给广告上的咨询电话时,接线生仍表示虽然过了“特惠期”,也不是在指定的门店购买,仍可以按照“特惠价”出售,而且还送货上门。下午4时左右,送货员将“威猫驱鼠器”送到孙先生手中,并开具了发票。
  孙先生接过发票一看,惊异地发现,这个产品的售出单位居然是“南京舍得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咱们且不说“策划公司”搞零售是否在它的经营范围内,产品保修卡上注明“此保修卡为质保凭证,必须由最直接经销商加盖的印章”。而在保修卡下方,盖着的却是“深圳市威猫圣兰德电子有限公司”,那么这个产品的“最终直接经销商”到底是谁?如果这个产品出了问题,是由“南京舍得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还是由“深圳市威猫圣兰德电子有限公司”来负责?
          老鼠居然成了虫!
  广告中说,“威猫”系列产品一定能够经受消费者的“苛刻”考验,而这信心是建立在产品性能基础上的。这个产品的性能到底怎么样?孙先生购买的这种“电子驱鼠器”究竟是根据“崔洪飞教授”的哪项专利生产的?孙先生决定搞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孙先生紧接着从产品的说明书上看到,这个“电子驱鼠器”说明书所列专利中,实用新型专利号为ZL97-2 46002.0,孙先生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上一查,发现这个专利居然是“多功能变频式电子驱虫器”!“驱虫器”何以摇身一变成了“驱鼠器”,难道作为“中国驱虫器行业的‘开拓者’、‘先驱者’和‘创业者’”的崔洪飞教授连哺乳动物和昆虫都分不清楚?这似乎不太可能。那么,只能理解为“深圳市威猫圣兰德电子有限公司”根本就是在“偷梁换柱”,挂“驱鼠器”的头,卖“驱虫器”的肉!
  “威猫”的广告是否涉嫌夸大宣传?“南京舍得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是否超范围经营?“威猫驱鼠器”是否严重违反《产品质量法》?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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