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客中华 发表于 2009-2-24 15:42:25

跳脱衣舞的权利

  在美国东岸的华人中,认识老黄的人不少,但能说出老黄身世的人却不多。为大部分华人所不知的是,老黄靠经营色情场所起家,在美国各地拥有数家脱衣舞厅。老黄在宾夕法尼亚州的艾利市开有一家脱衣舞厅,取名“赤裸羔羊”,这里是老黄经营的重点之一。老黄经常推陈出新,重金招纳年轻漂亮的各族舞女,常令观众乐不思蜀。
  1999年夏天,艾利市政府通过法令,禁止民众在公共场合展露裸体,而且风传许多州和城市都将通过类似法令。那不啻是老黄色情生意的末日。艾利市的禁令颁布后,犹如在当地的色情娱乐业投入了一颗炸弹。一些色情业的老板开始联合起来反对这项禁令。老黄先后接到几个串联电话,其中有个电话讲纽约有个言论自由组织的律师a>愿意替他们打官司,状告艾利市政府。当然,串联人也希望老黄能破费一下,出资赞助见义勇为的律师a>。
  老黄不明白以何种理由状告市政府,但听说有律师a>愿意拔刀相助,便来者不拒,并答应可以出资两千美元,以供打官司之用。这位纽约律师a>来到艾利之后,与各位脱衣舞厅老板见面。他口若悬河,先讲了一通美国宪法a>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也保护表达自由,又讲到跳脱衣舞也是一种表达自由,应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而且,脱衣舞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就像芭蕾舞一样。艾利市政府今天限制跳脱衣舞,明天就会限制跳《天鹅湖》。这位律师a>号召各位老板联合起来,保卫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反抗艾利市政府的恶法。老黄听完以后,觉得茅塞顿开,当场决定再贡献一千美元。
  这位律师a>拿回一把支票,很快便准备好起诉书,正式把艾利市政府告上当地法庭。法庭判决艾利市政府的禁令妨碍了人们脱衣表达的自由,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因而无效。老黄打赢了官司,喜出望外。现在,老黄的“赤裸羔羊”夜夜歌舞升平,舞照跳,衣照脱,钱照赚。但两个星期后,律师a>通知老黄一干人等,艾利市政府不服判决,已经提起上诉。老黄等初尝胜利果实,哪能善罢甘休,一致决定把官司打到底,直到美国最高法院。
  官司在州上诉法院和州最高法院大起大落,最后州最高法院的法官以一票之差判决艾利市政府的法令违反宪法。艾利市政府也较足了劲,决定把官司打到底,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老黄对法院的事知之不多,但有一次在电视上见过几位最高法院的法官。他们看上去大都老态龙钟,但精神还不错。老黄担心,这些上了年纪的法官不会喜欢脱衣舞,可能官司要输。老黄的担心终于应验了。
  2001年夏天,美国最高法院对老黄等状告艾利市政府案做出判决。法院推翻了州最高法院的决定,判艾利市政府的禁令合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要求,没有妨碍表达自由。美国最高法院承认,跳脱衣舞是一种表达。但法院同时指出,艾利市政府的禁令并没有完全禁止跳脱衣舞,而是只禁止完全脱光了跳。所以,在这项禁令下,舞女还可以穿着三点式跳。最高法院表示,能够脱光了跳表达出来的东西,穿着三点式跳也能表达出来。所以,艾利市政府的禁令没有妨碍表达自由。
  老黄输了官司,被迫让“赤裸羔羊”的舞女穿上三点式。若再用原名,恐怕不妥,故老黄只得改名为“比基尼羔羊”。有一段时间,老黄甚至打算把这家舞厅搬到邻州纽约去,但听说纽约州有可能近期也通过此类禁令,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法律要点STRONG>?
  美国宪法a>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包括表达自由,对诸如焚烧国旗之类的很多行为都予以容忍。
  美国最高法院承认,跳脱衣舞是一种表达自由,应受到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但当时法律可以进行合理限制。


  摘自《美国法律呼悠谈》
  美国张哲瑞律师a>事务所编撰
  中国友谊出版社出版
  经作者与出版社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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