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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湖南)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63件1393人,共立要案98人(其中厅级干部9人)。今年,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涉及民生、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全省共立要案大案740件
据悉,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立要案大案740件。
查处有影响的大要案有: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崇烟受贿案,省移民局原局长熊金香受贿案,省水利厅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原局长曾涛受贿案,省信用联社原副主任宋晋湘受贿案,省体育局原党组成员、省体育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黄颖受贿案,娄底市委原常委兼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谢文生受贿案,岳阳市政协原副主席瞿松柏受贿案,常德市政府原副巡视员唐必清受贿案,绥宁县原县委书记陈小松受贿案,通道县原县委书记李先胜受贿案等。
在反贪工作服务大局方面,全省各级反贪部门取得了新成效。如: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查办了马王堆乡新合村支部书记兼村长张建忠受贿200余万元案;查处常德市政府原副巡视员、常德市穿紫河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唐必清,常德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刘奇志等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大案要案。
去年共立案查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53件367人,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92件451人。
同时,各级反贪部门将打击犯罪与息诉罢访相结合,坚决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如: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天心区人民检察院、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在国有改制企业长沙市汽车发动机总厂、长沙市标准件厂、湖南生物化工厂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3件17人。
严查涉及民生的贪污贿赂案
2009年,全省各级反贪部门将把严重危害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特别是房地产、矿产资源、国企改制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的案件。突出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补偿、医疗卫生、就学就业、环境保护等领域,涉及民生、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等。
相关链接
2008年“十大精品案件”
1.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室主办的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室主办的郴州市委原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3.省人民检察院交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衡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刘兴德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4.省人民检察院交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原局长曾涛贪污、受贿案。
5.省人民检察院交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万善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6.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长沙市电业局原总工程师倪军受贿案。
7.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耒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市政法委书记刘洪高受贿案。
8.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交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湘潭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潘翔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9.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交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岳阳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周坤元受贿案。
10.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邵阳市双清区乡财局、农税局原局长兼农税会计刘思成贪污案。(彭玮蔚
罗家欢 苗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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