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13|回复: 0

最高法院: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正加速冲刺

[复制链接]
CKnFWTjY 发表于 2009-3-10 17: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决执行难 群众来信画出民间路线图 紧步百姓愿 法院出招推动社会总动员
记者今天(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旨在根治执行难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涉及19部门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协调力度推动该机制尽快出台。几天前,一封题为《我们百姓向最高法院提出解决执行难的六点建议》的群众来信引起最高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和副院长江必新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执行局认真研究,切实改进执行工作。因为群众建议与正在推进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比较吻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相关工作立即提速,尽量满足群众要求。
这封几百名群众联署的来信对解决执行难从6个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介绍说,建议的主要内容与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进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比较吻合,但有些要求更高。执行局正在逐条研究,提出工作意见。有些建议即使暂时不能实现,长远来看对解决执行难也具有积极意义。
群众来信的第一条建议是,法院执行网络系统应直接与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联网,直接查询被执行人的全国各银行的开户情况。据介绍,相关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联合发出通知,规定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期间,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集中批量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名称。但是因为银行方面有顾虑,自然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其相应结算账户查询现在还未纳入。
群众来信的第二条建议是,法院与公安部身份证查询、车辆登记、驾驶登记、网上追逃等网络系统联网,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行踪。对此,俞灵雨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多次沟通,并在北京市崇文区法院进行了试点,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身份证查询系统目前对外是收费的,法院执行系统如果要联网使用,也涉及到费用问题。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积极通过中央政法委协调。其他几项系统的联网,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也都涉及到了,但是还未实现完全联网。
“房管局、国土、工商……在网络资源上应让法院执行网直接进入,全国查询”,在办理有关业务时,有关部门应当与法院执行网核对,若申请人是被执行对象,要协助执行。“这个建议,我们认为很好。但是最好由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推动,单凭法院力量逐家协调比较难。”俞灵雨说。
群众来信对中止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也提出了改进建议。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相关规定很快就要出台。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一直致力于推动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执行部门2004年着手开发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两会”后将对社会开放。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全力推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提高不自动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政治、经济、法律和道德成本,从而促使义务人回到自动履行的轨道,而不是单纯重视对个案的强制执行。为什么被认为法治意识相对薄弱的中国人到了美国就不敢违法?因为美国社会征信系统非常发达,一旦留下违法记录,今后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将面临难以承受的代价。俞灵雨表示,通过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破解执行难就是基于这个考虑。这个机制如果能够建设好,对我国整个社会建设都将是一个巨大的推动。
俞灵雨透露,由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综治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9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已经取得重大进展。有关规定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完成。在剩余几个部门的反馈意见协调解决之后,这个机制很快就会推出了。
不仅是这样一封群众来信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获得较高重视和较快发展。2008年,全国法院通过开展大接访和集中排查处理重信重访案件,涉诉信访数量明显下降。就执行领域而言,对于所有来京涉执行信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每月会有一个排位通报。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向地方各级法院交办重复信访执行案件1017件,各高级人民法院自查上报重复信访执行案件27270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今年4月底以前,上述案件必须全部执结。今后,各地法院办理涉执行信访工作的情况会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张守增)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3 15:28 , Processed in 0.08429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