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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一轮法院改革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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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一种选择 发表于 2009-3-25 23: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黄敬文摄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进程中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终于出台。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以下简称三五改革纲要),针对当前我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系统部署2009年至2013年法院改革各项措施。这标志着人民法院新一轮改革全面启动。
“科学高效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保障。”据了解,三五改革纲要是继1999年、2005年发布的两个司法改革文件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的指导性文件。
参与三五改革纲要起草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说,“人民法院经过一五、二五司法改革,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有了一定的发展完善,但是与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这种形势下,开展新一轮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已经迫在眉睫了。”
翻阅三五改革纲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成为人民法院改革遵循的首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自上而下,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确保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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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视角:



人民法院4项措施求解“执行难”
这4项措施是:完善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完善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制度。贯彻审执分立原则,建立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权制约的执行体制,当事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判庭审理。规范诉讼中财产控制措施的工作分工,完善评估、拍卖、变卖程序,健全执行程序中的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和分配制度,制裁规避执行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依法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执行的法律义务;推动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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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拟对非法干预法院办案进行追究
“说情风”、案外力量非法干预,一直是干扰人民法院审判的重要因素。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要研究建立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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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将优化职权配置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人民法院从内部挖掘潜力,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司法内需”。这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职权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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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规范法院接受舆论监督工作机制
张军工表示,人民法院正在逐步建立接受各方监督的工作机制,以便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主动性。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通过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就全社会关注的司法工作问题,及时发布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接受新闻媒体的意见和舆论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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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完善执行救济程序建立执行救助基金
建立执行救助机制,延伸了司法救助制度,全方位体现了司法为民,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执行救济程序,建立执行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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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拟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提高司法透明度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说,“现在一些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从法学意义上讲,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开。原则上,能公开的裁判文书应当上网公开,但是不能简单粗放的将裁判文书上网理解成所有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在一些裁判文书公开度很高的国家,也要权衡保密与知情权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所有文书全部公开。最高法院将研究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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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拟建立未成年犯轻罪记录消灭制度
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导下,《纲要》还提出,要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机构设置,推行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案件审理方式及刑罚执行方式的改革。探索建立被告人附条件的认罪从轻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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