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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虽断婚未离 再成家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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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swrhu 发表于 2009-3-26 17: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有离婚又和他人重建家庭,结果犯了重婚罪。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3日,当地法院以重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苏新梅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现年37岁的张勇是安徽省利辛县人,1993年和黄燕登记结婚,婚后由于性格不合等多种原因,两人感情破裂,黄燕一直在外打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此后,张勇到了浙江湖州,平日里帮人运货谋生。2000年,张勇结识了当时只有20岁的老乡苏新梅。苏新梅的勤劳善良吸引了张勇,张勇的踏实肯干也吸引了苏新梅。虽然明知张勇已结婚,苏新梅还是和他组成了家庭。两人以夫妻名义一直共同生活,并生养了两个女儿。2008年,张勇与黄燕协商离婚时意见分歧很大,黄燕即以重婚罪将张勇、苏新梅向公安机关告发。 (余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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