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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顺藤摸瓜 赴广东缴获假币1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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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SUNkk 发表于 2009-3-31 18: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重庆市警方远赴广东省缴获假币1368万元,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有人贩卖大量假币。”今年2月初,有群众向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举报。民警通过一个多月走访,掌握大量相关情况。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些不法分子在重庆市频频贩卖的假币大多来自广东。民警顺藤摸瓜,很快掌握到了该假币团伙潜藏在广东境内的窝点。

3月23日,专案组民警赶赴广东,在当地公安机关大力协助下,成功摧毁这一特大出售假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面额100元的假人民币1368万余元。

27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对我市(重庆市)警方成功侦破此次特大假币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令嘉奖。昨日,记者联系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便透露具体细节。

据了解,今年2月以来,重庆市公安局联手市工商局、市银监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等四部门,在全市范围掀起为期10个月的围剿假币风暴。同时设立了专项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假币犯罪活动属实的个人予以重奖。警方称,在此期间举报伪造假币窝点的,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得高达30万元的奖励;举报出售、运输、购买假币数额巨大的,一经查实,可获得1万至10万元的奖励;举报在逃伪造假币窝点主犯和骨干的,一经抓获,可获得1万至5万元的奖励。

从2006年以来,全市(重庆市)共侦破假币犯罪案件85起,捉获假币犯罪人员113人,缴获假人民币1830万余元、假外币98万余元。


  “明知是假币还使用,也属违法行为。”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一旦收到假币,应及时上交银行、警方或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如果拒交或继续使用的,同样将受到处罚,即便是数额不大、情节轻微的,也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1万元以下罚款处罚;如果使用假币数额达到4000元即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徐其勇 黄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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