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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划局原副局长妻子贪污39万一审判1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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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ye 发表于 2009-4-9 19: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的妻子、高级工程师丁红涉嫌贪污一案,沙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记者昨日获悉,法院审理后认定,丁红贪污罪成立,一审获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涉嫌贪污39.2万元
今年2月11日,丁红被控贪污公款39万余元,在沙区法院接受审判。庭审中,沙区检察院指控称,丁红曾是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涉嫌贪污单位设计和施工审查费39.2万元。

2006年3月—9月,丁红利用担任该院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之便,在为渝中区黄荆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设计施工图的过程中,私自将和开发商预先谈好的15元/平方米的设计费用,降低到了12.5元/平方米。而开发商多支付的28万元设计费,被丁红截留下来,并据为己有。另外,2006年12月—2007年5月,丁红采取同样办法,截留单位施工图审查费等11.2万元。检察院指控她涉嫌贪污39.2万元,构成贪污罪。

丁红提出了上诉
庭审中,丁红的辩护人曾提出,其收受的是合同价外的加班费,所有权属性归建设方所有,并不是丁红设计院的费用。这笔费用是丁代为收取并保管的,分配给设计人员的行为实质上属于信托行为。

不过,法院并没有采纳辩护方的意见。法院审理后认为,丁红始终都没有向设计院的相关领导汇报收受加班费的事实,其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代表研究院对外承接设计、审查施工图业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隐匿部分设计费用的方法,侵吞设计费39.2万元,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的廉政制度和国有财物的所有权,已构成贪污罪。

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并将丁退出的赃款39.2万元上缴国库。记者从丁红的辩护律师处获悉,丁红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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