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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3万多民警随身携带“五个严禁”警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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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BuSsxf 发表于 2009-4-15 20: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贵州频道4月15日电(记者李忠将)公安部颁布《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以下简称《五个严禁》)后,贵州省公安厅印发3万多张印有“五个严禁”、“五条禁令”内容的警示卡发给每个干警,要求他们随身携带,熟记于心,令行禁止。
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说,由于历史原因,贵州省公安工作基层弱、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距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较大差距,民警在思想观念、纪律作风、执法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个严禁》的出台是推动新时期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反腐倡廉、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新时期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迫切需要,是继“五条禁令”之后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又一战略举措。
为此,贵州公安部门把学习贯彻“五个严禁”规定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队伍建设年活动和维护稳定、确保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紧密结合起来,印发3万多张警示卡,要求民警随身携带,随时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什么是该做的和不该做的,随时记得执法为民。
五个严禁:一、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三、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四、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五、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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