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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实施养犬管理条例 “危险犬”概念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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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LA 发表于 2009-4-16 17: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修订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七月一日实施。《条例》明文规定“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松狮犬、中国沙皮犬、巨型雪纳瑞等温顺巨犬将获得条例允许饲养。
爱狗人士认为,规定极具人情味,大呼支持,而部分市民则对危险犬概念的界定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大型狗即使性情温和,但看着都让人胆战心惊,而有些所谓温和的小型犬也会有发生咬人事件。
家住跑马地花园的于小姐非常赞成养犬管理条例,她养了一只七个月大的边境牧羊犬。她说:“狗是否危险并不取决于狗的大小,现在有些小狗也会咬人的,因此不以大小作为标准是合理的。”
市民陈先生也认为禁止养危险犬是正确的,他家里养了一只蝴蝶犬,个头非常小,一些凶猛的狗经常欺负它。他说人和动物和谐相处,这样生活才会有更多的乐趣。出门遛狗的时候随手携带纸巾或报纸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对于将要实施的养犬管理条例中危险犬的界定,部分市民都提出自己的质疑和担忧,有谁看到一只庞然大物在那里会不害怕?难道温和犬就不咬人吗?
市民黄先生抱怨说:“即使有些个小的狗只,看似没有危险性,但可能是关在家里太久了,出来也咬人,尤其小孩子们怕得要死。”
部分物业管理部门表示,如果业主养的狗发生伤人事件,或者业主养了规定中的危险犬,物业方面也只能进行说服协调,没有强制执法的权限。“即使是警察,拿他们都没有办法,我们就更没有办法了。” (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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