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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把群众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第一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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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netNbL 发表于 2009-5-2 00: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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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启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今天闭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上作总结发言,并对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提出要求。沈德咏表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突出实践特色,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把主题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推动执法办案和加强队伍建设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得民心的实事,扎扎实实地把活动推向深入。
沈德咏指出,周永康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战略高度,对全面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为今后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王胜俊院长的讲话,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去年以来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着眼于更高目标要求,从六个方面对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进行了深刻阐述和具体部署。经过学习和讨论,大家提高了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清了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了抓好队伍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沈德咏指出,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实践载体和总的抓手,是全国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人民法官为人民”是党的宗旨、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在司法活动中的深入贯彻,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人民法院工作领域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反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强化“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对进一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要指导方针,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沈德咏要求,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克服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利己主义和特权思想,是解决人民法院队伍在思想、理念、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是构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步骤。只有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观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标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真正建立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法官队伍,才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才能切实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重大职责。
沈德咏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开展这项主题活动中首先要突出实践特色,这是开展这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各级人民法院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精心设计实践载体,坚持把主题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推动执法办案和加强队伍建设上,紧扣法院中心工作,把实际效果作为检验主题实践活动的标准,扎扎实实地把活动推向深入。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本职工作,思考和提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措施。当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是主题实践活动面临的最大实际,是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应当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沈德咏要求,各地法院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把握主题实践活动基本要求和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勇于实践,不断创新,采取行之有效、丰富多彩的实践载体和活动方式,不断提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水平。要注意研究本地区、本单位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一二个工作重点,集中精力,争取突破。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在司法为民方面做几件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得民心的实事,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沈德咏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时,要注意统筹兼顾,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一个大平台,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等各项专题活动都纳入进来,确保工作安排不脱节、工作内容不重复、工作秩序不紊乱。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最终要落实在做好审判与执行工作上,要努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要坚持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法院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沈德咏还就积极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狠抓执法办案不放松、大力推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认真做好“三五”改革纲要的贯彻实施;切实抓好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等当前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少南在会上介绍了“东营经验”。
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江必新、苏泽林、奚晓明、熊选国,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秀红、黄尔梅、景汉朝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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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人民法官为人民”不是一句空洞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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