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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鸡引发的闹剧 两邻居找“证据” 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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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tjctt 发表于 2009-5-4 2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报道,为了确认一只鸡到底是不是偷来的,贵州凤冈县农妇何某某与邻居付某某在一年多时间里变着花样找“证据”。最终两败俱伤,一人失去左眼一人被逮捕。
4月30日,经贵州凤冈县检察院批准,该县农妇何某某被正式逮捕。至此,她与邻居付某某因为一只鸡引发的持续了一年多时间的纠纷闹剧终于有了一个了断,而付某某为此也付出了一只眼的代价。
据办案人员介绍,2007年8月中旬,何某某家被盗了一只鸡。当月底,何某某去赶集,发现邻居付某某正在集市卖鸡,而其中一只鸡很像她家被盗的那只鸡。她当即认定付某某是小偷,遂不由分说强行把这只鸡捉回家。
付某某否认自己是小偷。何某某把鸡捉走,她哪里肯依。如此,双方商定,把这只鸡放在院子里,天黑后鸡进了谁家的鸡舍,鸡便归谁。结果当晚,这只鸡进了何某某家的鸡舍。
但付某某观察后认为,这只鸡虽然进了何某某家的鸡舍,但却独自呆在一边,明显不合群,说明这只鸡并不是何某某家的。
双方争执不下,持续了近4个月,又商定一个处理方法:以300元钱为赌注,一年之内,任何一方出了意外,说明昧了良心,遭了报应,不仅不能得到这只鸡,而且倒赔300元钱。
2008年12月,到了双方约定的期限,但何、付两家都相安无事,没出什么意外。这一证明方法再次“流产”,双方各自退回了押在他人手中的300元钱。
而这只鸡到底归谁,双方仍然互不相让,争吵再次升级。付某某坚持认为这只鸡是她家的,而何某某则说付某某是“小偷”。
遭此辱骂,付某某十分愤怒,强烈要求何某某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今年1月24日,双方矛盾加剧,并发生了抓扯。在此过程中,何某某抓起一把水泥撒向付某某,付躲闪不及,左眼被水泥所伤。
经凤冈县医院、遵医附院医治,付某某左眼最终没能复明。一周前,经凤冈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付某某左眼失明为重伤。由此,何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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