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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指标深圳试水 市长权力越小服务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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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oCDBrb 发表于 2009-5-13 21: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12月底,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监督。既要注重内部制约,也要加强外部监督



深圳街头地铁修建工地,向市民道歉的公示牌。王凡 摄
2009年春天,带着一个问号来到广东深圳。这片改革开放“试验田”,正在成为法治政府建设“试验田”。
不久前,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让法治政府变得更为眉目清晰。有人欢呼雀跃,有人期待观望,也有人心存怀疑;有人宣称这是“美丽的口号”,也有人深信这是水滴石穿的坚定追寻……

沉甸甸的法治承诺背后,深圳会给出怎样的答案?
又一次 “先行先试”
□12大项、44个子项、225个细项,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深圳版指标”
2008年12月底,广东省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决定,制定并试行《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法治政府指标”),又一次“第一个吃螃蟹”。
早在2004年,国务院推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几年过去,“什么是法治政府”仍未破题。找一个合适的地方试点,先行突破,官方和民间均认为这是“一条最现实的路径”。

特区深圳就这样“中标”了。
在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看来,特区深圳有法治建设的最好“土壤”:社会经济基础好,人均GDP在内地大城市率先突破1万美元;近30年一直是改革开放“排头兵”,培养了敢闯敢试的精神;毗邻香港,可以更便捷地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城市的法治经验。

他说:“深圳的发展有一条重要经验: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法治。我们从重视法治建设中尝到了甜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是深圳肩负的新使命。我们要勇于在民主法治方面先行先试,以法治政府建设带动法治深圳建设。”

早在2006年,深圳就开始研究“法治政府指标”。2008年,国务院法制办与深圳市签订《关于推进深圳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合作协议》。这是国务院法制办第一次以协议方式支持地方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出台,正是双方密切合作的成果。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认为,深圳的“法治政府指标”,具有示范作用,将为全国各级政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累经验。

“深圳版”指标体系,共有12个大项、44个子项、225个细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考评指标。全程参与起草的深圳市法制研究所所长周成新说,这些指标都是刚性的,涵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方方面面:政府立法、行政决策、公共财政管理与政府投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监督等。其中,行政服务、行政监督的法治化,是亮点也是难点。

行政服务,社会迫切需求,其法治化在全国仍是空白。周成新说,深圳正制定有关规章,工作量相当大,已拿出初稿。行政监督则亟待加强,尤其是行政审计,最好能达到股民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程度。

更为重要的是,指标将由新设的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定期考评,其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美丽的口号? 自觉的行动?
□权力越小的市长,服务越好的政府。“不真干,公众不答应!”
“法治政府指标”一出台,立即引起深圳人的广泛关注。本地网站上,留言不少。支持的声音很响亮,反对的声音也值得考量:“不太现实”“很大的进步!希望不是美好的口号”……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有一句口头禅:“政府做不到的事不说!”
在他的意识中,这座城市最大的底蕴就是实干。“建设法治政府,我们不是心血来潮,不是纸上谈兵,而是来自内在的动力和压力。因为法治是一个城市的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建设法治政府的承诺,是清醒的,是自觉的,不真干,公众不答应!”

有一个细节。深圳市政府2009年“一号文件”,就是《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原来的主题,是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为何改变?许宗衡这样解释,“越是困难的时候,越需要政府的理智和法治。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更需要重视法治政府建设”。

事实上,“法治指标”出台仅4个多月,已产生不小的催化效应。
3月底,深圳市交警部门公布全市所有路口2000多个摄像头位置,还特意设立提示牌,明示是拍超速还是违章停车等。今后的新增摄像头,也将对外公布。这种“透明执法”的做法,全国首家。

“这称得上真正的人性化执法。”华润集团华润中心总经理吴凌华谈起这项改革,连连点头。“这样的执法,重在提醒预防,不是为了罚款,值得赞许。”
4月初,深圳市工商局来到市巴士集团,为该公司今年涉及多家小企业合并、变更的改革上门服务。“我们这次改革涉及审批量太大!上门服务大大方便了企业。”
巴士集团企业发展部主任钟彩玲告诉记者。
2月底,深圳发出通知在全市开展“服务年”活动,要求“急企业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钟彩玲说,不单是工商局,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在行动。“与政府打交道,越来越愉快!”

深圳市还新设了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许宗衡市长任组长;在市法制办,也增设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处”。
越来越规范的执法,越来越缩减的审批,越来越强化的监督。有人认为:法治越强,市长权力越小;市长权力越小,带出的政府服务越好。这就是深圳正在建设的法治政府。

深圳市人大代表、北京德恒律所深圳分所主任于秀锋认为,“法治政府指标”很有前瞻性,让法治政府建设有了一种具体标准、一种刚性要求。新生事物,网上有不同观点很正常。“至少政府在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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