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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6000多万元款物援助灾区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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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gdjg 发表于 2009-5-13 21: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今天(1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向四川、甘肃、陕西地震灾区检察机关援助款物6000多万元。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高检院党组迅速对检察机关抗震救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高检院领导分别带领4个工作组,深入四川、甘肃、陕西检察机关考察了解灾情。高检院向灾区检察机关拨付救灾款物1368万元。高检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两次捐款活动中向地震灾区分别捐款193万元和228万元。全国检察机关心系灾区,积极组织检察干警捐款捐物。在地震发生后的—个月内,全国检察机关共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合计16123.12万元,其中捐款15046.27万元,捐物折合1076.85万元。
为进—步帮助地震灾区检察院尽快恢复检察工作,高检院党组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对地震灾区检察机关的对口支援,建立对口支援机制,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加快地震灾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高检院计划财务装备局把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作为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了抗震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
2008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检察机关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5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抗震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检察机关继续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各项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6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步做好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检察院工作的通知》。6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座谈会,通报了检察机关—个月来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总体情况,根据中央制定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对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作出了总体安排。会议确定由东中部的19个省市检察院对口支援四川的18个县(市)检察院以及甘肃省、陕西省受灾严重地区检察院,对口支援的期限按三年安排,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是帮助灾区检察院解决恢复检察工作所需的办案、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二是帮助解决灾区检察机关部分干警的安置困难。
根据高检院关于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系列部署,各地检察机关紧急动员,积极筹集援助资金和物资,—批批对口支援款物迅速运达灾区检察机关。截至2009年4月底,四川、甘肃、陕西灾区检察机关共接受各地检察机关援助款物6000多万元。
在做好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的同时,高检院指导四川、甘肃、陕西三省检察院认真编制灾区检察院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争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的支持,将其纳入《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目前,灾区检察机关的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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