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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政府责任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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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EdMLYY 发表于 2009-5-25 11: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没有市场和社会力量、地方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的实际参与,就难以制订出一个让大众满意的规划纲要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周大平
教育公平作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被越来越多的民众关注,还是近几年的事情。此前的相当一段时间,萦绕人们耳畔的教育主题词多多,从“普及”、“跨越式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到“争创世界一流”、“高校扩招”、“大学城崛起”等,教育领域“发展压倒一切”的“光环”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现实中已经产生的教育公平问题。

2007年,零点研究咨询集团曾就民众的教育满意度问题,在10个大城市、7个小城镇、8个县的农村地区进行过5000多个样本的入户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教育公平”在诸多分类指标评价中分值最低,民众对教育公平方面的改革期望,较为集中的是改善中小学“择校热”、坚守教育的公平性原则、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

一些教育专家指出,众多家长深感切肤之痛的重点学校制度的事实上存在,对培养“人才”的片面追求产生了误导:教育对“才”的关注日益取代对“人”的关注,造成教育最根本的树人育人功能的旁落。在教育过程中,对少数优异学生的关注取代了对大多数普通学生的关注,致使义务教育具有了本不该有的很强的竞争性、淘汰性、选拔性,其后果是筛选出一小批“尖子”时,造就了大量教育的“失败者”。因此有学者指出,“人”在教育指导思想中的缺席,从根本上动摇了教育公平。

  影响教育公平的政策渊源
在2008年教育界对改革开放的全面回顾中,一批在教育体制改革之初十分活跃的教育家概括出90年代以来的教育有两个特点,一是“发展大于改革”,二是“单纯财政视角的发展”。其中,学校为弥补经费不足搞起五花八门的经营创收、政府千方百计解决拖欠农村教师工资之类的新闻,有着只属于那些岁月的鲜明印记。

杨东平说,从那时开始农村在“跨越式发展”中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大规模扩大招生八年,在校生规模差不多增加了五倍。政府的教育投入一直在相对较低水平徘徊,还能让教育如此大发展,令很多外国人惊奇又羡慕。只是这种靠民众垫钱和银行贷款实现的教育数量规模上的“大跃进”,在某种程度上是以牺牲教育的品质——包括教育质量、教育公平为代价的。

说起教育不公平的由来,杨东平一再提到上世纪50年代确立的等级化学校制度。那是中国工业化初期,国家为集中力量办好一小批重点学校,把基础教育的功能定位在向上一级学校输送拔尖人才。这个与义务教育理念截然不同的定位,自然把小学升初中以及初中升高中的考试变成了“小高考”。1986年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以后,这种做法在理论上的合理性不复存在,因为义务教育是国家举办的面向每一个适龄孩子的强制性教育。然而至今,少数“优质学校”与大多数普通学校甚至薄弱学校并存的格局仍没有改变。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杨东平认为,这成为一个继续深入推进教育公平的标志。对国家而言是理念上的一次变革。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的教育奉行国家目标至上,视个人为实现国家目标的工具,为此个人的一切都可以改变乃至牺牲。如今,教育的两种功能得以彰显:既通过培养的人才兴国,又使人全面发展、关照民生。对学校而言,则意味着构建一种全新的“以人为本”的教育,强调体现“以每一个学生为本”,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同时教育需要人性化和个性化,所谓“因材施教”。

据杨东平分析,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产业化”思路下,教育规律、教育价值被强势的经济话语、商业逻辑挤压,均暴露出教育公平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精英教育价值取向,将高等教育置于教育的重心,将城市置于资源配置的重心,倾向于维系城乡之间、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之间的“二元结构”,这些诱发教育不公平的价值特征在如今的教育政策制定中仍具有极大的惯性。

——原本出自上世纪80年代经济改革的“效率优先”概念,未经论证就成为教育发展不容置疑的“硬道理”,从而在理论上模糊了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特定职责,以及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义务的概念,在现实中则混淆了政府和市场、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不同功能,将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提供的“公共产品”变成民众需要花钱购买的服务,架空了弱势人群享受公共服务的机会和权利,加大了教育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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