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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路巡警:现场不收缴罚款 执法过程全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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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闻鱼香味 发表于 2009-6-11 19: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石家庄6月10日电(记者 朱峰)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工作,河北省交警即将在全省公路上依托交警中队建设交警执法点(警务室),今后公路巡警收缴罚款都将在执法点内进行,不得现场收缴,收缴过程全部置于监控之下。同时,公路巡警执法时将配备具有摄录功能的执法记录仪,执法过程也接受全程监控。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河北省交警系统规范执法座谈会上获悉的。
按照要求,河北省公路巡警执法点的建设,依托国、省、县、乡道路公路巡警中队和高速公路站口,分期分批逐步向全省推开,同一条道路上的执法点间距不低于30公里,第一批拟建149个,6月20日左右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执法点有醒目标识,配备具监控录像设备的停车区和执法业务室,录像资料至少存储2个月,以备查证。执法点每个执勤执法班次都有1名交警大队领导现场带班,至少配备2名民警(含1名法制员)。执法点设置由所在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情况提出申请,报所属交警支队、省交管局审核后由省交管局统一验收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权设置。
据了解,执法点建成使用后,路面巡逻民警将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预防事故为主,除事故车辆、客车超员、货车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盗抢嫌疑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车辆外,一律不准扣车扣证。民警可依据处罚条款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送交当事人,提示违法者到交警执法点接受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则一律警告教育放行。
此外,今后河北省公路巡警在执勤执法期间,都会携带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摄录,并不得随意删改摄录内容;该班次执勤结束时,由带班中队长负责将执法记录仪所摄录信息存储、备份,建立信息台账以备查证,摄录信息保存时限为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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