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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人贩子蔡明忠、林文周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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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欣saa 发表于 2009-6-11 19: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人贩子蔡明忠被抓获






蔡明忠
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张景勇)记者10日从公安部获悉,江苏公安机关9日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人贩子蔡明忠。
蔡明忠,男,汉族,1964年8月19日出生,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人。2008年10月,犯罪嫌疑人蔡明忠伙同他人以招工为名从贵州省六盘水市拐卖多名妇女卖为人妻。案发后,蔡明忠畏罪潜逃,6月4日被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
江苏省公安厅对缉捕工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省全面开展对蔡明忠的布控缉捕工作。6月9日,张家港市公安机关发现蔡明忠可能藏匿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立即组织协调对蔡明忠开展抓捕,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某铸件厂职工宿舍内将蔡明忠抓获归案。经审讯,蔡明忠对拐卖妇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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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安警方抓获涉嫌拐卖妇女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林文周






林文周
新华网福州6月10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公安厅10日发布消息,涉嫌拐卖妇女、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林文周日前在福安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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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介绍,2008年3月15日,福安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拐卖妇女案件。查明:2003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王细权、林文周为首的20余人犯罪团伙,以帮助找工作为名,将40余名贵州籍妇女拐骗到福安偏僻乡村卖为人妻。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此后,福安市公安局抓获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林文周一直潜逃。今年全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中,林文周被列为第一批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
为抓捕林文周,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方面深入走访摸排,摸清林文周主要社会关系,动员家属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另一方面利用村居治安会,在全市范围内布控、摸排,获取最新的可靠情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营造抓捕声势,在各车站、码头、旅社等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张贴悬赏通告和通缉令,形成严密的抓捕网络。
犯罪嫌疑人林文周被通缉后,逃离福安市东坑村老家。今年5月中旬,林文周经人介绍来到福安穆阳一寺庙,以借口“运气不好”住到寺庙吃斋“消难”。
福安警方很快获悉林文周的信息。经过10多天对这个寺庙的侦查,6月3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林文周抓获。
至此,公安部督办的“2008·3·15”拐卖妇女、儿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事实基本查清,全案成功告破。
[url=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6/10/content_11521595.htm]>>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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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法治频道了解到,至此,公安部4月29日公开通缉的第一批10名重大拐卖犯罪在逃人员已有6人归案,尚有4人在逃,公安部6月4日公开通缉的第二批10名重大拐卖犯罪在逃人员已有4人归案,尚有6人在逃。公安机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同时检举、揭发拐卖儿童、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以及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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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开通缉第一批重大拐卖犯罪在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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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开通缉第二批重大拐卖犯罪在逃人员

相关专题: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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