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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看守所职级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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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cvxlv 发表于 2009-6-25 10: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些地方公安监管场所发生的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集中暴露出了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后,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一项项措施掷地有声、直指弊端,全面推进监管工作的大幕已经拉开———  

今年以来,一些地方的公安监管场所接连发生了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尤其是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牢头狱霸”打死在押人员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使公安监管这一大众眼中的陌生工作走到台前,成为社会焦点。

“全国看守所事故发生率已由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万分之6.5下降至现在的万分之0.24;近几年监管部门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从中获取线索配合侦查部门深挖破获刑事案件数量一直保持在公安机关破案总数的10%以上。”记者从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了解到的这两方面数据,充分表明了公安监管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而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事件等则集中暴露出了当前公安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为此,4月15日至16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提出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管队伍管理、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按先易后难原则解决好监管部门的保障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和执法监督。会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起来,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关键作用
亲自听取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亲自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监管工作具体部署,亲自向党委政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制约监管工作发展的瓶颈性困难和问题,亲自带队深入监管一线检查落实,亲自督促各执法办案单位积极主动履行执法安全责任、从源头上减轻监管部门的压力。这是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后,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局和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林业局等行业公安局“一把手”的动作。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坦言,这样的“集体动作”在以前几乎是没有见到过的。这表明,各地公安机关领导真正深刻认识到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起来了。“只要上级公安机关领导真正重视、狠抓落实,地方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就会顺利、有力。这无疑是起到了事半功倍的关键作用。”他说。

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在北京学习期间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书面批示后,又于4月22日主持召开厅党委会专题听取了监管工作汇报。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舒晓琴主持厅党委会,在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脱逃、民警违纪等方面提出了“六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

各地通过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等形式,迅速将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级公安机关、传达到每一个公安监管部门、传达到每一个监管民警。
同时,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联合部警务督察局派出了五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十多个省(区、市)督导检查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各地也纷纷派出督导检查组深入一线监管场所开展工作。

  铲除“牢头狱霸”,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牢头狱霸”的存在,不仅严重侵犯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看守所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刑事诉讼活动,而且严重影响民众对公安机关和看守所管理执法工作的信任。分析近年来看守所发生的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伤等恶性事故,多与“牢头狱霸”有关。

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将解决“牢头狱霸”顽疾、杜绝“牢头狱霸”存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从提高认识、文明管理、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方面作出了部署,要求重点抓好入所教育、分押分管、劳动生产、财物管理、生活管理等环节,对“牢头狱霸”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露头就打、从重惩处。

陕西省公安厅规定,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牢头狱霸”打死或者重伤被监管人员的,将一盯到底,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加大打击“牢头狱霸”力度,铲除形成“牢头狱霸”的土壤。

同时,按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所有监管场所一个不漏地进行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展开全面整治、限期解决。
5月7日,公安部监管局出台了《看守所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十条规定》,要求全国看守所将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看守所安全、文明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公安部已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手就集中整治“牢头狱霸”问题在全国看守所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记者了解到,目前,云南省公安监管场所对排查出的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全部落实了严管措施,对排查出的300多处安全隐患、100余处管理漏洞正在抓紧整改。

保障问题,按先易后难的原则解决,初步列出时间表
“监管场所没有监控设备的,必须在今年7月底之前全部安装并投入使用;没有囚车的,必须在6月底之前全部配备到位;伙食费达不到标准的,5月底之前必须全部解决,保证被监管人员吃足定量;警力配备问题,必须在5月1日之前,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标准调整补充到位;医疗保障工作必须在5月底之前落实到位,没有所医的要尽快充实医生,或实行医疗保障社会化;没有安装标准电网的看守所,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安装和改造。”这是河北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机关下达的“死命令”。

该省厅还明确提出,对于到期完不成任务的,各市公安局局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到省厅说明情况;因为这些问题再导致发生死亡或其他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技术装备等不仅是监所管理执法的重要保障,是监管部门推进“三项建设”需要解决的重点内容,也是当前监管部门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抓手。
与河北省公安厅一样,很多省级公安机关都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当地特点初步列出了时间表,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解决监管场所的保障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助理、公安厅厅长赵黎平分别致信各盟市公安局“一把手”,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看守所无监控设备、无标准电网、无受虐报警装置、无手机屏蔽装置、无内值班室以及所辖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无监控和受虐报警装置的问题。

陕西省公安厅强调,凡今年9月30日前未解决监控设施的,所在市公安机关主管领导要带该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到省厅说明情况;今后,凡新建、迁建的看守所没有监控设施的一律不准启用。

  优化队伍,充实监管场所警力、强化教育整顿、落实从优待警
近年来发生的监所事故,暴露出了民警思想、工作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必须以重点抓好公安监管队伍建设为切入点。
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从充实调整监管警力、解决监管场所和监管民警职级待遇偏低、推行监管岗位轮换制、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和进行经常性教育整顿等方面对健全优化监管队伍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同时,对年内各地看守所必配警力作出了硬性规定。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出台了一些充实监管场所警力、强化教育整顿、落实从优待警的措施。
为增加看守所警力、提高监管民警质量,四川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起每年评选一次“安全监所”,加大对等级监所的表彰力度;同时,将看守所所长纳入公安民警干部队伍交流中,要把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放到监所去加强培养锻炼;看守所所长任职不得超过五年。

  责任追究、领导重视等长效机制在一些省市公安机关逐步建立健全
“积极探索推动监管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制约监管工作发展进步的体制性束缚、机制性障碍、保障性困扰,为公安监管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张新枫在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和殷切期望。

两个多月来,不少地方公安机关已经在建立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
监管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在一些省市公安机关被明确下来。陕西省公安厅将监管场所的安全工作纳入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中,发生责任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规定对因弄虚作假、隐情不报而丧失化解危机最佳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湖南、云南、吉林、山东等省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管场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于责任民警、所长和公安机关分管领导一律予以追责。

湖北省公安厅初步建立了领导重视监管工作机制,实行了将监所等级达标与执法考评、先进公安机关评选挂钩机制,规定监所不达标、公安局不能评为全省先进,监所发生安全问题严格落实“四个必须”,即: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必须向省厅写出检查,必须在全省大会上作检查,必须通报全省,责任追究必须到位。

浙江省公安机关监管部门在2008年5月确定杭州市萧山区看守所等九个单位为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监所教育转化工作,效果明显。目前,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监管民警对加强教育转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教育、心理咨询矫治、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帮教等教育转化工作正在形成体系,有力维护了监所安全。据统计,去年浙江省监管场所通过教育转化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苗头1522起,在押人员严重违规同比下降10.94%,为首次实现全省看守所连续15个月安全无事故奠定了基础。

我们欣喜地看到,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公安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各地监管场所警力有了明显增加。截至5月底,河北新增监管民警721名、医务人员43名,监管警力与在押人员数比例提高至12.6%;黑龙江新增监管民警190名;云南新增监管民警242名;湖南新增监管民警176名;甘肃新增监管民警164名;山西新增监管民警106名。福建、贵州、吉林、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海南、重庆、陕西、青海、宁夏等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管民警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各地监管部门职级待遇的提升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陕西省现有12个县级看守所改为正科级建制,已提拔15名所长(正科级),其中一名看守所所长进入该局党委班子。湖北省公安厅基本解决了各县级监所副科级机构级别,全省现有建制看守所101个,其中已确定为副科级以上级别83个,占总数的82%;现有建制拘留所97个,其中已确定为副科级以上级别74个,占总数的76%。

各地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迅速、经费保障工作逐步落实。目前,浙江省所有监管场所都装有监控设施,其中有149个所已经完成监控设施数字化改造工程,另有34个所正在实施改造;重庆市看守所已全部安装了监控设备;上海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投入1740余万元用于改善监所基础设施和技防设施。陕西全省看守所和拘留所被监管人员伙食费、医疗费已经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山西省监管场所共增加经费123.3万元,其中在押人员给养费增加42.9万元、看守所公务费增加48万元、民警公用经费增加32.4万元;河北省有23个监所与当地医院签订了医疗保障合同。

公安部监管局局长赵春光表示,当前,公安部党委对公安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对重大问题的解决力度,都是多年来少有的。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监管部门正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力求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监管场所安全文明建设的问题,努力探索建立推动监管工作科学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国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的开局良好、发展趋势健康顺利,希望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务求实效。
(张耀宇)
相关专题:
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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