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270|回复: 0

内地制造新型毒品成为毒品犯罪新动向

[复制链接]
威威 发表于 2009-7-1 21: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到当前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时分析说:“制造毒品案件不断增加,涉案毒品数量也越来越大,在内地制造氯胺酮等新类型毒品成为毒品犯罪新动向;同时,走私、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制造毒品犯罪较为突出。”
张军说:“2008年全国毒品犯罪案件破案数和大要案数比2007年均有所上升,今年第一季度的破案数同比也在上升。这表明,我们的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积极、显著的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由于受全球毒情恶化的大环境影响,我国的禁毒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同时,张军结合审判实践情况分析指出,在犯罪形式上,毒品共同犯罪所占比例高,且呈团伙化、家族化、集团化趋势。在犯罪手段上,花样翻新,高度隐秘,包括租用普通民房、在人群聚居区制造毒品;将毒品混杂于其他物品中邮寄、托运或者体内藏毒;近年来还出现了利用怀孕或者哺乳期妇女等特殊群体运输毒品的现象。在毒品种类上,除海洛因、冰毒、“K粉”外,含有多种成分的新类型、混合型毒品(如“麻古”)不断出现,毒品多元化特征愈发明显。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从涉案毒品看,传统毒品海洛因、鸦片所占比重有所下降,2007年涉案的海洛因占全部毒品的75.42%,2008年占65.88%。同时,新类型毒品所占比例明显上升,2007年涉案的甲基苯丙胺等新类型毒品占全部毒品的12.55%,2008年占20.44%;2008年共审结涉甲基苯丙胺等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12243件,同比增长61.24%,今年1月至5月审结5251件,同比上升48.38%。
“毒品犯罪的新情况、新变化对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张军说,针对近年来境外毒源地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需求不断上升,我国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风险不断加大的状况,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起草了《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即将发布。这对加大打击涉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的力度,进一步遏制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从源头上控制毒品犯罪高发、多发,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4 19:31 , Processed in 0.08723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