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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组织创新举措、积极参与全国打拐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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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qkep 发表于 2009-7-6 10: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做反拐行动的信息员和宣传员
核心提示:

在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中,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维权服务的社会化优势。

制定反拐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成立反拐行动工作组,对各省妇联权益部长进行培训。
推出“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在15个省区市进行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反拐知识培训,为该行动当好宣传员。
利用妇联基层维权工作网络的优势,为打击拐卖儿童妇女当好信息员。
各项新举措的高效实施,使各级妇联组织在被解救儿童妇女康复安置方面发挥了“娘家人”的作用。
近期,公安部对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从4月至年底,集中力量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打击盗抢拐卖儿童犯罪活动、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犯罪活动。两个多月以来,全国打拐专项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果。

反对拐卖儿童妇女一直是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妇联组织出台了哪些新举措,来积极参与打拐专项行动?妇联干部又将如何开展相关工作?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近日专访了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

记者: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全国妇联配合这项行动出台了哪些新举措?
蒋月娥: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高度重视,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亲自批示。全国妇联制定了反对拐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反拐工作组,并专门对工作组和各省妇联权益部长进行了培训。反对拐卖儿童妇女一直是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妇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在宣传预防、配合解救、安置康复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在多次打拐专项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配合开展好这一专项行动,我们注重部门联动,推动上下联动,加强内部联动。全国妇联联合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等部委下发通知,于2009年5月推出“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在全国15个省区市广泛开展预防拐卖的宣传活动和社区行动,在车站、码头、交通线、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等开展反对拐卖的集中宣传。各地积极响应这项活动,例如北京市在京广、京哈、京沪、京九四大主干线的列车上、300余条公交线路、地铁及千余楼宇视频中滚动播放预防拐卖、安全成长等防拐宣传片。

记者:开展打拐专项行动有何重要意义?为了积极参与配合反拐工作,妇联组织还将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蒋月娥: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稳定的恶性犯罪活动。开展打拐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解除人民群众疾苦的一项民心工程。

我们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夯实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将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作为妇联履行维权职能、服务维稳大局的大事来抓;按照国务院下发的《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确定的职责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妇联关于反拐工作的协调机构,加强妇联内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反拐工作。

具体来讲,我们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反拐知识培训,为打拐专项行动当好宣传员;主动利用妇联基层维权工作网络的优势,为打击拐卖儿童、妇女当好信息员;充分发挥妇联维权服务的社会化优势,在被解救妇女儿童康复安置方面发挥“娘家人”的作用。

记者:基层妇联维权干部如何做好反拐信息员?
蒋月娥:一是对妇联信访、热线渠道反映的拐卖案件高度重视,认真询问和记录,讲解有关政策,并及时转介到公安机关,特别注意与被拐卖儿童、妇女的家人、亲属做好交流沟通工作,引导他们依法有序地反映问题、获得帮助;二是发挥妇联基层组织和维权工作站点的作用,深入妇女儿童外出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摸底排查,推动建立完善的流动妇女儿童信息数据库;

三是发挥基层妇联直接面向妇女以及人熟、地熟的优势,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特别是对可能属于公安机关指出要采取血样的五种人(即:经工作已经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主动询问,及时报告,促进完善被拐卖儿童及其亲生父母的DNA数据库;四是发挥组织、动员优势,及时掌握基层动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自觉与拐卖犯罪做斗争,在解救行动中配合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出现突发事件。

记者:基层妇联维权干部如何做好打拐专项行动的宣传员?
蒋月娥:要将反拐宣传纳入基层普法宣传、平安家庭创建等工作中,利用妇联下属报刊、网络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宣传国家的法律政策和预防拐卖的相关知识,宣传专项行动的措施和成果。在拐卖儿童、妇女以及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妇女情况较严重的地区,充分发挥妇联的群众工作优势,进村入户进行反拐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七部委《关于联合开展“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的通知》精神,做好主动沟通协调工作,在流动人口当中、在车站码头等地持续开展反拐公益宣传,并组织落实好社区反拐知识讲座。

记者:妇联组织在被解救儿童、妇女的康复安置方面将发挥哪些重要作用?
蒋月娥:首先,加强对被拐卖儿童、妇女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对被解救回原籍的儿童、妇女,妇联组织会尽力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康复治疗和心理咨询。其次,做好被解救儿童妇女及其家庭和所在社区工作,消除歧视,保障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区。对查找不到监护人的被解救儿童,妇联协助政府部门落实收养安置等事宜。此外,还要切实帮助受害儿童妇女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持,让被拐卖的儿童、妇女切实感受到“娘家”的温暖和关爱。(任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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