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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卖淫”案:检方称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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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小眼 发表于 2009-7-7 10: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韩建颖致电记者称,该局将于7日下午就“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召开记者见面会
 





6月3日,昆明市公安局一警察找到刘仕华家,跟刘仕华、普恩富了解“3·16”事件。吕宗恕 摄

昨天上午,有关“刘仕华涉嫌容留卖淫一案的法律意见书”已送到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
负责送函的许兴华律师告诉记者,昨天上午9时30分,他本打算将函件送到五华区检察院批捕科,负责此案的具体承办人手中,但其不在办公室,就转到接待室。该室值班人士接到信函后做了认真登记,并表示会转送到批捕科。
滕丽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如果收到区检察院转来的律师法律意见书的话,他们会慎重对待,依法对其审查。
至于记者转述的律师发现刘仕华等有罪供述系胁迫一说,滕丽表示他们在收到建议书后也会充分考虑,依法办案的。
昨天下午,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韩建颖致电记者称,该局将于7日下午就“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召开记者见面会。(吕宗恕)
两次相关报道当事人态度不同:

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父母翻口供

7月6日报道:曾在“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中公开“认罪”的刘仕华、张安芬,近日否认容留女儿陈艳卖淫,陈艳也否认自己卖淫。他们向代理律师称,之前向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遭“胁迫、引诱”不得已而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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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卖淫案”学生父母:很后悔作假(图)

6月22日报道:其租住地卖淫女泛滥,承认家里最大的女儿曾卖淫,另一女儿“处女”鉴定中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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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相关报道:

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调查结果公布


昆明警方:"小学女生'卖淫'"事件执法简单粗暴

专题链接:

全国开展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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