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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使违法儿“越走越远” 亲人违法莫入包庇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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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hu11 发表于 2009-12-4 17: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李士财因犯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李士财在法庭上说:“儿子几年前违法时,如果我不包庇他,可能就不会发生这起大案。我的无知,害了儿子也害了我。”
3日9时,一对父子被告被带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儿子李广庆、父亲李士财,两人皆为吉林省公主岭市的农民。两人相互对望了一眼,旁听席上他们的亲人有的已泣不成声……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广庆犯有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李士财犯窝藏罪。
经一上午的庭审查明,9月29日14时许,李广庆将长春市西朝阳路邮政储蓄所营业厅南侧窗户打碎后进入,用自制火药枪威逼营业员抢走人民币18万余元。在逃跑过程中,他开枪将参与抓捕的一名市民打死。案发3天后,李广庆落网。
被抓后,李广庆供出了他之前因抢劫外逃,父亲包庇的隐情。
李广庆曾于2005年8月初,伙同孙树刚、朱亮(均已判刑)抢劫。3人在公主岭二十家子镇租乘被害人宋某驾驶的出租车,李广庆持枪与朱亮持片刀共同威胁宋某,3人抢得人民币100余元和手机一部,所抢赃款被3人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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