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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天朔看守所内自写上诉状 请求改判无罪或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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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主 发表于 2009-12-9 13: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今天联系到臧天朔新聘请的二审辩护律师许兰亭,他告诉记者,今天是臧案上诉期的最后一天,臧应该已在看守所内提交了上诉状。臧天朔的上诉状是臧本人写的。辩护律师也同时写了一份上诉意见,已向法院递交。
11月27日,市二中院认定臧天朔为“廊坊斗殴案”首要分子,并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6年的有期徒刑。臧天朔不服,他提出上诉的主要内容涉及一审法院的定罪和量刑。对于定性为聚众斗殴罪以及量刑6年,臧均提出异议,请求市高级法院改判一审判决。
据悉,臧天朔的主要上诉理由是围绕“未曾授意斗殴”展开。为实现二审改判,臧天朔聘请了名律师许兰亭作为他的二审辩护人,一审辩护律师已主动退出辩护。
许兰亭表示,在原任律师的陪同下,他已于上周两次会见臧天朔,初步了解了臧天朔的相关口供。由于刚接手此案,辩护思路还未最后确定,提交的上诉状主要作用是在上诉期内明确上诉。许兰亭称,从他了解的情况来看,臧天朔目前的态度和他在法庭上的陈述一致,即从未授意去斗殴,从未认为自己有罪。
据了解,市第二中级法院收到臧天朔的上诉状后,将于近日将案卷材料转往市高级法院。市高院审理结果将是终审结果,判决一经宣布直接生效,对二审结果臧天朔无法再上诉。 (邱伟)
臧天朔庭审画面曝光 与手下吕长春证词不一(图)

臧天朔等受审现场。
2009年11月2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歌手臧天朔等涉嫌聚众斗殴造成一死三伤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审判,最终,法院判决臧天朔获刑6年,同案的吕长春获刑9年。11月28日,BTV《法治进行时》节目播出了臧天朔接受庭审的详细画面,并介绍了臧天朔与受害人孙宝和冲突的始末,而臧天朔的证词与“马仔”吕长春的证词则发生了分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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