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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张正义”的背后有多少不正义[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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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康乃馨 发表于 2008-1-30 02: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潘旎,1980年出生,2003年从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进入该校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预科班。2004年1月14日,她参加完200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准备回广西柳州老家。因湘潭没有火车直达柳州,潘旎便来到长沙转车,被一辆富康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这辆富康车的驾驶员是被借调到省高院工作的汉寿县法院法官袁序海,而车主另有其人,袁序海属无证驾驶。交警认定袁序海负全责。当年 5月,法院判处袁序海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今年3月,法院终审判决袁序海赔偿14.7424万元。但袁序海没有主动履行判决。' q  D- W& l. R/ ^- p' _1 g"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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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非常悲惨的事故,一个刚刚大学毕业、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年轻女孩的惨死,让其父母和亲人、朋友会产生多少痛楚和遗憾是可想而知的,作为制造这场车祸的违法犯罪人员、曾经的人民法官──作为能借调到省高院工作的法官,应当是被单位认定为“优秀法官”的,以人之常情来看,一定是悔恨难当,只有对其家人进行赔偿才能少许减轻心中的内疚。可是,赔偿判决生效后,“潘旎父母往返柳州、长沙 20余次,一直没有感觉到袁序海的赔偿诚意—— 袁序海拒绝主动履行法院判决。” 今年10月惊悉此情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要求坚决执行此案,还要求省高院专门开会研究此案。随后,袁序海被法院拘留。 “被拘留一天后,袁序海交清了执行款。” 看来袁序海完全有能力执行。可以想象,怀着丧女之痛的父母,在半年时间中往返柳州、长沙20余次,那是一种多么痛苦的经历。此情此境都没有打动这位法官,他哪里还有一点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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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K2 A9 Q0 {1 L- [  那么,代表正义和良心的法官袁序海是怎么进入了我们的法官队伍呢。我国法官选拔,在考试过关后,目前采用组织部门推荐、人大通过的方式,但是在组织部门选拔这个环节,没有能够体现社区民众的参与和专业能力的考察,所以那些“政治合格、业务合格”的法官却不一定道德合格。在美国,道德标准不是“组织部门”的政治标准,而是体现社区民主,由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组成联合选拔委员会。而专业人员不是政府部门选派,而是律师这个社会中立机构中选派;非专业人士则由社区选派,这种做法,将普遍、直接民主与专业选拔、间接民主相结合,在体现民意与司法独立之间求得一种平衡,但更重要的是让本社区这些“眼睛雪亮” 的群众从本地区生活了一定年限的律师中来选拔法官。道德败坏的法官,在生活中不可能不暴露,但是往往这种人善于伪装,没有明显的劣迹,但是社区群众的 “感觉”却能从小事中判断一个人的品质。因此,这样法官的出现,是我国法官选拔程序不正义的恶果。9 p7 S! B* s' L

4 A* d' X" J6 o  根据2004年5月18日芙蓉区法院的判决:袁序海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袁序海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能主动投案自首,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处袁序海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对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我们可以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是,缓刑是否应当依法撤消则也应当依法办事。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在我国,判处缓刑是可以保留公职的,也许,这位袁序海仍然是法院工作人员。但是,袁序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被法院拘留,显然属于违法法律的情况,应当撤消缓刑。是否对这位法官撤消缓刑,我们期待媒体的进一步报道,也期待有此权限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如果这样的人还能在缓刑的保护下继续混迹于人民法院,则是“正义”的耻辱,法院的耻辱。 5 b% @0 W. I& Y7 w) D

) a0 G3 c( `0 {/ ^8 k4 l, H. R) K  11月16日上午,“芙蓉区法院召开执行兑现大会,共有2000余万执行款在这次大会上兑现,其中有 14万余元执行款交给了潘文兴夫妇。潘文兴夫妇向芙蓉区法院送上锦旗,以示感谢。”执行本是法院的份内之事,可在我国却是值得以大会的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的。我不知道这可怜的潘文兴夫妇是不是感动得热泪盈眶,我看到那幅潘旎的母亲党芳的照片,泪水确实充满了红肿的双眼,可从我的观察里,那不是感激,她的脸上,抑制不住的是悲愤、痛苦、压抑。可怜的母亲啊,你太不幸了,幸运的是不幸中你遇到了高院院长这个包青天,可是,还有多少人会有这种幸运,他们即使愿意送上一面锦旗,又能够送到哪里? : ^3 Z, S( `# P5 Q, `0 q# p

, a# c. X( Z1 x0 b+ s  资料来源:省高院铁腕张正义──法官无证驾车逆行撞死女大学生 拒不执行法院赔偿判决,潇湘晨报, 2005-11-17  , http://xxcb.rednet.com.cn/Articles/05/11/17/7419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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