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839|回复: 0

法律大会第一天:9个专题讨论会热烈进行[转载]

[复制链接]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8-1-30 02: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align=center>  英国首相布莱尔夫人作专题发言) j2 V) o( h9 U# T+ y& N

) y1 l$ E( b7 x4 k6 W<P align=left>  9月5日,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开幕的当天,9个专题讨论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各会议厅分三个时段分别进行。这9个专题分别是:国际恐怖主义;家庭法;不动产与财产法;国际刑法;非诉讼争议解决:商事仲裁和调解;国际投资与跨国公司法;程序公正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新世纪的法学教育与续职法律教育;国际环境法、资源法和能源法。  每个专题讨论会由中方和外方两位主席共同主持,安排4至8人的发言人,随后是自由发言和讨论时间。记者注意到每个讨论会现场都坐满了代表,自由发言时间讨论相当热烈。  当天11:15至13:00在大会堂澳门厅举行的家庭法讨论会现场,聚集了众多媒体的镜头。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夫人切丽·布思作为英国王室律师,以发言人的身份,做了题为《Domestic Violence China Final Marked up Version》的发言,介绍了英国反家庭暴力的法律现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员陈明侠作了题为《婚姻法修改与禁止家庭暴力》的发言,她透露:经过调查,77.9%的农村居民和65.8%的城市居民表示,孩童时代遭受过父母打骂;而在调查夫妻打架动手频率时,有34.7%的人承认有过家庭暴力的经历。陈明侠认为,家庭暴力,特别是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自古以来,不论地域、人种、阶级或阶层,不论社会制度或经济水平、文化特点,是世界上普遍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中国也不例外。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条款,使“家庭暴力”一词第一次出现在中国的法律中,并且规定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救济条款。但是,婚姻法中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含混不清;有关规定未明确家庭成员的范围;规定了公安、司法部门在反家庭暴力中的职责,但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明确规定了受害人的求助请求权,但忽视了公权力的介入。陈明侠告诉记者,目前世界上已经有44个专门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她呼吁,中国也有必要尽快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以有效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创建两性平等、和平、民主的幸福家庭生活。     本专题的主席是加拿大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法学院教授玛格丽特.萨莫维利女士,共同主席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女士。  专题的发言人还有国际青少年与家庭法协会会长麦卡尼,菲律宾上诉法院法官戈玛.雷特西亚.塔布雷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佩丽、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龙翼飞。  (本报特派记者   孙敏)  (摄影:薛勇秀)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15 01:18 , Processed in 0.07330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