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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即将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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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y 发表于 2010-1-9 08: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起,《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正式施行,届时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等将向社会公开。
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了解到,辽宁省、市、县(含县级市、区)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这部地方性的考核办法中,对行政处罚权的规范是亮点之一。《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并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说明制度和先例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探索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
此外,对行政行为不当造成了后果如何进行应对,这一考核办法也有明确说法: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方式足额兑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获得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同时强调,“建立并实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据悉,对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辽宁绝不姑息迁就。《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规定:考核机关应当启动行政问责程序,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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