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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岳宁等31人涉黑案12日将开庭 被控14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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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与理想 发表于 2010-1-11 09: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院第五分院获悉,检方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容留吸毒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4个罪名提起公诉。
  承包舞厅美容院组织妇女卖淫
据检察机关审查查明,1998年,被告人岳宁承包了本市南岸区某酒店内的热浪迪士高、美容厅,纠集张勇、李亚玲、高明等人在上述场所组织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并通过张勇采用暴力威胁、打砸周边发廊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为其卖淫活动扫除障碍,非法谋取经济利益,壮大其经济实力。
2001年至2009年案发,被告人岳宁以承包的本市渝中区分别位于两个酒店内的娱乐场所为依托,采用公司化的管理模式,在上述场所内实施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岳宁负责娱乐场所的全面管理,通过设置各职位对李亚玲、曾令伟等组织成员逐层进行管理。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寻求庇护
被告人岳宁及其组织成员通过组织卖淫、容留吸毒等非法手段谋取巨额经济利益。并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受到被收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使其经营的娱乐场所的卖淫活动得以长期存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与此同时,岳宁及其组织成员还通过有组织的实施对其他卖淫场所的打砸和暴力威胁,扩大其势力范围;采取暴力殴打、语言威胁,控制卖淫活动;以暴力方式解决经营等纠纷,插手他人的经营管理事务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扩大该犯罪组织的影响。
  案情复杂 公诉书30余页
该案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复杂,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市检察院第五分院高度重视,抽调公诉骨干力量成立公诉组,公诉人认真审阅百余册案卷材料,完成了30余页的起诉书,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及时将这起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案件提起公诉。(数字记者 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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